为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大理州教育体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本部门编制《大理州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部门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1.机构职能;2.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文件解读;3.动态,包括规划计划、审批改革、工作动态、统计信息、重要会议、执法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督察整改、公示公告;4.财政,包括预决算公开;5.服务,包括政务服务、权责清单、营商环境、办事指南、证明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六稳、六保;6.主动公开,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依申请公开指引、惠民实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义务教育、应急管理、就业创业、扶贫、公共资源配置。
(二)公开形式
以大理州政府网站(https://www.dali.gov.cn/)公开和窗口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为主,视情况还会采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教育体育年鉴、统计年鉴、报纸、刊物、广播、电视和“大理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等其它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大理州教育体育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一)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大理市泰安路37号大理州教育体育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30,14:00-18: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2319378
电子邮箱:dlzjtjbgs163@163.com
邮政编码:671000
(二)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填写《大理州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或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州级政府部门—大理州教育体育局—依申请公开指引版块下载电子版本《大理州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5种方式提出:
1.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ZZState?bmid=d251e2d0-0916-48e2-b6c8-216c332c7164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部门办公室。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电子邮箱申请:申请人通过邮件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直接投递电子邮箱dlzjtjbgs163@163.com至本部门办公室。
4. 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本部门办公室,传真号码0872-2319378。
5 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申请受理人单位将出具接收回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当面提供。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部门代为填写。
大理州教育体育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的处理
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在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递送的《大理州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部门征求第三方和其他部门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2:大理州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1. 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 对不属于大理州教育体育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的机关,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 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 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予以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针对不同的请求分别申请。
5.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对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公民,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将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大理州教育体育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部门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大理州教育体育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机构:大理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监察组
监督电话:0872—2319386
地址:大理市泰安路37号大理州教育体育局2楼
邮编:671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上级政府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
大理州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4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