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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2025年第三季度涉旅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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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门


一、云L858**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案件情况:2025728日,大理大队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驾驶云L858**号车与乘客约定728日进行海东、双廊一日游,并约定行程结束后收取叁佰元的乘车费用经调查查明,当事人的行为属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当事人出罚款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585

二、大理运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云LL07**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案件情况:2025626日,大理大队接到大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转发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政府监管平台2025年第五期系统运行监测情况的通报》(云交执法便2025159),在《通报》附件中发现,大理运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云LL07**车在20254月存在15次有轨迹无包车牌的情况经调查查明,大理运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云LL07**车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大理运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出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5716

三、云南睿连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云LD708**号车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案件情况:2025814日,大理大队接到大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转发《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政府监管平台2025年第七期系统运行监测情况的通报》(云交执法便2025214),在《通报》附件中发现,云南睿连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云LD708**号包车客车20256月存在14次有轨迹无包车牌的情况经调查查明:云南睿连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云LD708**号包车客车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云南睿连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出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5825

公安部门

一、大理市公安局依法查处刘某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案

简要案情:20250710,大理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接到大理市文化和大市)文综移字〔20252号案件移送书及关于导游胁迫、威胁他人相关视频材料。接到案件材料后,古城派出所办案民警于当日10时许依法传唤涉案人员至大理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接受询问,到所的是一名叫刘某的男子,经与移交案件视频材料中当事人进行比对,刘某系当日涉事导游。经查,2025512日至13日,刘某在未取得导游证情况下受朋友李某某委托帮其带团,在此期间刘某因对游客投诉等问题,便在大巴车内对二十八名旅客进行言语攻击,并以拿水杯砸向车内过道的方式威胁旅客。

处罚依据和结果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大理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刘虎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的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公安局

处罚时间:20250710

二、大理市公安局依法查处杨某某、单某某、刘某等人打架案

案件情况:2025073123时许,在大理市大理镇护国路“举个栗子”旅拍店门口,杨某某、单某某、刘某等人因为旅拍选照片发生纠纷,在争执过程中,双方人员发生打架,打架过程中造成杨某某、单某某、刘某等人身体不同程度受伤。

处罚依据和结果处罚依据和结果单某某、刘某、杨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大理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单某某、刘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五百元的处罚;对杨某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的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公安局

处罚时间:20250801

文旅部门

一、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云南漫天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委派的导游张某某进行导游活动中胁迫旅游者消费案

案件情况:2025514,云南漫天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委派的导游张某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胁迫旅游者消费。

法律依据: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1、对导游张某某作出罚款柒仟元的行政处罚;2、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云南漫天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0710

二、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北京悦已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委派的导游曹某某、杨某、李某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欺骗旅游者消费、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案

案件情况:北京悦已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委派的导游曹某某于2025511日,进行导游服务中用语言胁迫旅游者消费、在旅游大巴车上向旅游者兜售物品;委派的导游杨某于2025513日,进行导游服务中用语言胁迫旅游者消费;委派的导游李某某于2025517日,进行导游服务中用语言胁迫旅游者消费、在旅游大巴车上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法律依据: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1、导游曹某某的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2、对导游杨某作出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3、关于导游李某某于202574日已作出行政处罚,并于二季度进行了公示;3、对北京悦已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作出停业整顿1个月(30天)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0710日、2025813

三、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大理市金四季旅行社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

案情概要:2025131大理市金四季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旅游活动中,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经查,盛某为该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也是该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同条款应当对当事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人员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1大理市金四季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2、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暨法定代表人盛某作出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99

四、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云南途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的导游许某进行导游活动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案

案件情况:2025716日,云南途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的导游许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法律依据: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1、对导游许作出罚款肆仟元,没收违法所得肆佰元的行政处罚;2、对委派导游许云南途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912日、2025916

五、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云南云之谣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委派的导游谢某、和某某、舒某某进行导游活动中胁迫旅游者消费、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案

案件情况:云南云之谣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委派的导游和某某于2025522日,进行导游活动中胁迫旅游者消费;委派的导游谢某于2025531,在进行导游活动中胁迫旅游者消费;委派的导游舒某某于2025612日,进行导游活动中胁迫旅游者消费、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法律依据: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1、导游和某某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2、对导游人员谢某作出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3、对导游人员舒某某作出罚款壹万元,没收违法所得肆佰元;4、对云南云之谣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0910日、20250912

六、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大理市应乐旅行社有限公司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信息且拒不改正,委派的导游卓某某、何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欺骗旅游者消费案

案件情况:大理市应乐旅行社有限公司分别于2025525-26日、529-530日、611-123次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信息且拒不改正;同时在2025526日,委派的导游卓某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2025611日至12日委派的导游何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欺骗旅游者消费。

法律依据:导游卓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导游何某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大理市应乐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四条,《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1、对导游卓某某作出罚款肆仟元,没收违法所得肆佰元的行政处罚;2、对导游何某作出罚款捌仟元的行政处罚;3、对大理市应乐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罚款陆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99日、2025912日、2025917

七、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导游汪某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胁迫旅游者消费案

案件情况2025617日至619日期间,导游汪某某受北京悦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委派,在进行导游活动中胁迫旅游者消费。

法律依据: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对导游汪某某作出罚款陆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910

八、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导游李某某出借导游证案

案件情况:当事人李某某已取得导游证件,在收悉旅行社委派带团通知时正与朋友刘某(无导游证)在一起,当事人因生病无法带团,刘某主动要求替换当事人带团,当事人未向旅行社报告擅自同意。后续刘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存在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强制购物等行为(刘某已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罚),刘某告知当事人需要到我单位配合调查时,当事人将相关证件(导游证)借给刘某使用,用于冒充当事人本人,当事人李某某出借导游证。

法律依据: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导游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导游执业许可,或者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的,由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贰仟元以上壹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对导游李某某作出罚款玖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912

九、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大理春秋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案

案件情况202575日大理一日游活动中,大理春秋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投保导游赵某所带旅游团队旅行社责任保险。

法律依据:旅行社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对大理春秋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罚款壹万陆仟元的行政处罚;对负责导游赵某所带旅游团队操作购买旅行社责任险的业务经办人赵某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0912

市场监管部门

一、大理市大理镇XX茶叶店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

案件情况2025624日,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人反映,大理市大理镇XX茶叶店销售的“南糯古树普洱茶(生茶)”涉嫌为假冒伪劣产品。经调查核实,当事人销售的南糯古树普洱茶标签含虚假内容,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属于经营食品标签含虚假内容的普洱茶的行为。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作出处罚:警告;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南糯古树普洱茶”(生茶)4饼;没收违法所得捌佰捌拾元;罚款人民币伍仟元。

处罚单位: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5923

二、大理市双廊镇XX杂货铺涉嫌销售花茶虚假宣传案

案件情况20255月,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人反映,大理市双廊镇XX杂货铺涉嫌店员在推销花茶时进行虚假宣传。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店内销售人员在推销过程中讲述花茶有养肝补肾、提神醒脑、解腻养胃、降三高即降血压降血脂血糖、助眠安神、解抑忧缓解压力等功效。

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对生产经营的花茶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仟玖佰捌拾元的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572

三、鹤庆县XX酒店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案

案件情况20256月,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鹤庆县XX酒店正在使用的电梯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安装告知手续、安装检验、使用登记等相关资料,正在使用的电梯未经检验。

法律依据:经调查核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5814

四、大理市上关镇XX冰棒坊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案件情况202568日,接到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违法线索移送,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关镇XX冰棒坊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其生产销售的“乳扇纯牛奶冰棒”进行扣押、送检。样品经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国标要求,属不合格产品。

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九条,构成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做出责令改正,罚款陆仟元的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5723

五、大理市大理镇XX摊贩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水果案

案件情况2025610日,按照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2025年云南大理大理市省转移食用农产品“周周检”抽检计划,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大理白族自治州检验检测院对大理市大理镇南门绿玉农贸市场XXX销售的香蕉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检。样品经检验,农残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属不合格产品。

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违《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做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贰拾柒.玖肆元;罚款伍佰元;对未尽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

处罚单位: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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