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期)

为进一步凝聚人人参与洱海保护的共识,大理州洱海管理局、大理市洱海管理局、洱源县洱海流域管理局在“智慧洱海”微信公众号联合推出“曝光台”专栏,梳理曝光相关案例,让大家引以为戒。希望人人争当洱海保护的监督者,及时发现、上报、制止不文明行为,共同守护洱海“母亲湖”。
案例一
2026年1月28日,有群众通过“洱海卫士”小程序反映: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洱海管理处机场路附近湿地海边附近的洱海湖区范围内存在使用禁用渔具捕捞行为。

接到举报后,该情况转交至大理市洱海流域管护中心海东管护组进行核实处理。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发现涉水垂钓人员,暂未发现下网人员。执法人员依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垂钓人员暂扣鱼竿三根,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026年1月26日,有群众通过“洱海卫士”小程序反映: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洱海生态廊道龙龛码头附近的洱海湖区范围内,长期存在多人违规垂钓现象,建议加强该区域巡逻。

接到举报后,该情况转交至大理市洱海流域管护中心才村管护组进行核实处理。执法人员于当日上下午分别巡查,查获一名旅居大理的外地垂钓人员。执法人员依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警告并没收鱼竿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洱海作为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工作至关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同时,《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禁止在洱海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野炊、露营、垂钓。
案例三
2026年1月26日,有群众通过“洱海卫士”小程序反映: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海东镇金梭岛附近的洱海湖区范围内,存在违规锚鱼现象。

接到举报后,该情况转交至大理市洱海流域管护中心海东管护组进行核实处理。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举报属实。执法人员依据《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涉事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科普小贴士:锚鱼是一种使用多钩或大型锚钩(形似船锚的尖锐钩具)进行捕鱼的方式,属于掠夺性捕捞手段。锚鱼通常是将带有多个锋利钩子的钓具快速拖拽或抛投至水中,通过钩刺穿透鱼体将其捕获。与传统垂钓不同,锚鱼不依赖鱼饵诱鱼上钩,而是利用暴力手段直接钩挂鱼的身体,因此对鱼类种群和水域生态破坏性极大。
锚鱼的危害:1.严重伤害鱼类:锚鱼的钩具锋利且密集,被钩住的鱼体往往会被刺穿、撕裂,造成大面积创伤。即使鱼类被放生或逃脱,也常因失血、感染或器官损伤而死亡,存活率极低。若在鱼类产卵季节使用锚鱼,会直接杀死亲鱼(即将产卵的成鱼),导致鱼卵无法孵化,种群恢复能力下降。2.破坏水域生态平衡:锚鱼效率高,常针对大型鱼类,短时间内可捕获大量鱼类,导致特定种群数量锐减,打破食物链平衡。同时,拖拽钩具会损毁水底植被、底栖生物群落,影响其他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3.非法捕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多地法规已明确锚鱼属于“使用禁用渔具”的非法捕捞行为,禁止锚鱼。锚鱼违背可持续渔业理念,可能面临罚款、没收工具甚至刑事责任。
如果您发现任何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行为,欢迎随时使用“洱海卫士”小程序进行一键举报。洱海的清澈,得益于每一份关注,也依托于每一次出手。你我共同继续前行,以实实在在的参与,守护这一片碧水长流。
来源:大理州洱海管理局 大理市洱海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