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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州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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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

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既是法律底线、民生底线,也是企业诚信经营、项目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省、州根治欠薪工作部署,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现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向各单位郑重致信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设单位要做到“四个到位”,履行好首要责任

资金保障到位足额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严禁资金不到位盲目开工、垫资施工,从源头杜绝欠薪隐患。

分账拨付到位:严格执行工程款与人工费用分账管理,按月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得因工程争议、结算纠纷延迟或拒拨人工费。

担保落实到位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防范资金链断裂风险,保障工资支付资金安全 。

监督管理到位全程监督施工总包单位工资专用账户使用、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等制度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施工总包单位要做到“八个必须”履行好主体责任

必须开设专用账户按规定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必须足额缴存保证金按标准缴存工资保证金或办理银行保函,确保兜底保障能力。

必须落实实名制管理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实名登记、考勤、退场,未实名不得进场。

必须实行总包代发直接代发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严禁“包工头”代领代发,杜绝截留克扣。

必须配备劳资专管员项目部专职管理用工、考勤、工资表审核,监督分包单位用工行为。

必须规范分包管理签订书面分包合同,明确工程款结算与工资支付责任,严禁违法转包、挂靠。

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按项目全员参保工伤保险,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必须设立维权告示牌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项目信息、工资支付主体、投诉举报电话等,畅通维权渠道。

三、分包单位要做到“三个严格”,履行好直接责任

 严格依法用工与农民工签订规范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严禁不签合同用工。

严格配合总包管理及时报送用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表,配合总包代发,不得绕过总包直接发放工资。

严格履行清偿责任拖欠工资的,由总包单位先行清偿后依法向分包单位追偿;拒不配合的,依法从严处理 。

劳有所得是基本民生,诚信经营是企业立身之本。希望各单位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民生意识,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主动接受监管,共同营造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良好氛围。让我们携手并肩,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维护我州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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