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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理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5〕8号),设立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大理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指导房屋产权产籍、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和补偿、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5.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工程许可、工程交易、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投诉、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工程检测工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示范村镇建设。
9.承担指导和监督全州城市供水、排水、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责任。负责指导、监督全州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和管理工作。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行业监管的责任。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11.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参与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相关工作;负责州地震恢复重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建设行业科研、科技推广应用,行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审定、颁布和组织实施;负责建筑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管理和劳动标准工作;负责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人才培养,制定人才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外技术合作交流。
13.负责平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14.根据大理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人民防空战备建设需要,提出人民防空建设思路、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城市人民防空规划。负责国家级、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及防护体系的审查、申报工作。
15.组织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依法实施人民防空行政执法。
16.组织制定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研究提出建立健全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的建议。指导人民防空指挥设施建设、城市人民防空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工作。
17.参与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按照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的质量认可。
18.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承担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并组织实施。
19.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20.组织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并监督实施。
21.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人民防空经费的管理。
22.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大理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内设19个科室,总师办、督查员办、办公室、人事老干科(党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科技与标准定额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科、名城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监督科、抗震防震科、人防战备管理科、人防指挥信息科。
下属正科级事业预算单位4个,分别为州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未独立核算)、州建筑质量监督站、州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处、州标准定额造价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行业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不利局面,局领导班子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不放松,一手抓复工复产不减力,会同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下发《关于“战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切实发挥好住建部门对全州“六稳”“六保”大局的积极作用。全州633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共复工开工631个,复工开工率99.52%,工人到岗率达100%。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67.9亿元,同比降2.27%,超时序进度任务目标0.8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213.5万平方米,同比增37.64%。建筑业产值完成104.45亿元,同比增23.52%。房地产业工资总额同比增0.1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同比增0.7%,自有住房服务保持5%的固定增速。
2.城乡住房保障不断加强。一是围绕住房安全。在2019年实现全州农村存量危房“清零”的基础上,局领导班子紧紧围绕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定期组织对贫困退出县、对脱贫户走访和跟踪监测,及时处置脱贫户住房新出现的危险点,对于因灾致使住房危险或无房的贫困户,继续实施危房改造,坚决防止因住房问题导致农村群众返贫致贫。全面启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摸底全州行政村、城中村农房97022户,下步将全力以赴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群众住房安全。二是围绕“住有所居”。高质量构建全州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城镇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城镇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全州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840套,基本建成6003套;2020年内向上级共争取到中央住房保障补助资金2.99亿元;全州分配公租房47893套,分配率达95.34%;发放租赁补贴6077户,发放资金1151万元。三是围绕居住品质提升。紧盯老旧小区建设年代早、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设完善水、电、路、气等生活配套设施,提升居住品质。全州年内共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6个、住宅6185栋,改造面积261.38万平方米,为22827户居民提供了更宜居的小区环境。
3.洱海流域截污治污扎实有效。局领导班子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殷殷嘱托,认真履行洱海流域截污治污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在已实现洱海流域截污工程体系闭合运行的基础上,坚持对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不放松、不减弱,强化发现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充分发挥截污治污体系工程减排效益。全流域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9座、污水处理站135座、污水收集管网4461.6公里、化粪池12.07万个,污水收集处理规模达到24.43m³万/d,年内累计处理污水量7111.9万吨,为保水质作出积极贡献。
4.城乡基础建设继续夯实。一是抓城市更新改造。局领导班子结合国家“十四五”期间实施城市更新改造的战略部署,年内及时启动城市体检工作,针对城市发展中的短板、弱项、问题,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更新城市设施、修复城市生态。全州累计建成城市道路940公里、城市桥梁151座;建成自来水厂28座,城市供水普及率达93.7%;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4座、城市污水管网1136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02%;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14座,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建成液化石油气储备站14座、城市燃气管道745公里,燃气普及率达到47.12%。二是抓村镇“两污”治理。全州98个乡镇(城关镇除外)共有96个乡镇镇区实现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覆盖率达97.96%,共有53个乡镇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覆盖率达54.08%;共计9606个自然村对生活垃圾进行了收集处理,覆盖率达96.12%;全面完成26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销号工作,完成率达100%。持续深化“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助力“洱海保护日”实施,全年共有211万人次参与整治,清运垃圾38万吨,投入资金4600万元。三是抓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推进“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3个专项行动,努力实现城区裸露垃圾消除、公共场所洗手设施随处可见、公厕达到“三无三有”和“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营造整洁的城市环境。清垃圾方面: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从活动前的56.92%提高至72.96%,完成裸露垃圾整治10.36万吨。扫厕所方面:累计达标改造公厕1304座、新建337座。勤洗手方面:累计达标改建洗手设施2325座、新建6446座。
5.房地产和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基本定位不动摇,全面落实一城一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先后研究下发《战疫情、促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助房地产企业纾困解难促“六稳六保”的通知》,有力抵消新冠肺炎疫情对房地产业发展的负面影响。二是建筑业规范健康发展。持续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优化建筑业资质资格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立行业守信激励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机制,鼓励建筑业企业提资增项、自主创新、联合经营,不断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年内新办建筑业企业资质117家,增项升级98家(次),全州建筑施工企业培育发展至466家(其中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12家)。深入开展建筑市场领域证照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专项整治,共清理整治疑似挂证共177人(次),圆满完成国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理州考区组织工作。
6.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切实加强。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州累计申报为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22个,共计130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全面完成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规划编制,新划定历史文化街区9条,确定历史建筑544处。积极谋划带动南北沿线城市共进发展,打造以巍山、大理、剑川历史文化名城为主轴,南北沿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风景名胜为肌理的带状保护发展示范区,基本完成《大理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发展示范带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年内成功申报为全省唯一、全国10个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州(市)之一,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5亿元,启动申请发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7.行业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局领导班子始终树牢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狠抓行业监管,2020年内全州未发生住建领域质量安全事故,为全州社会安全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省厅的高度肯定。深入开展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排除、化解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行业、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潜在安全隐患,全系统累计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170次,涉及责任单位235家,反馈问题749项,制定完善制度措施280条。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年内组织抽查在建工程项目76个,建筑面积290余万平方米,发现问题隐患314条,制定整改制度措施144条,倒逼县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应对好每一场重大安全风险挑战。
8.人民防空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抓工程建设。启动大理市人民防空指挥工程项目,8个县市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全州年内共审批防空地下室面积15.99万平方米、竣工人防工程3.99万平方米;审批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623个,收取易地建设费995.59万元。二是抓备战强防。6个县完成《人民防空指挥部编成方案》编制,5个县市完成城市防空袭方案修订,加快各县市机动指挥所建设步伐,组织开展人防通信训练28次,上报一级重要经济目标1个、二级重要经济目标3个,及时组建州级人防应急分队,各县市人防专业队伍达2125人。三是抓宣传教育。高规格组织“9·18”人防军事日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了军事训练,召开人民防空指挥部工作会议,组织人防指挥部室内推演,全州防空警报鸣响率达100%,城区学校49930名师生参加了防空袭紧急疏散演练。年内发放人防宣传手册10789册,组织观看宣教片19860人次。四是抓专项治理。紧盯人防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深入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完成问题137个,全面完成易地建设费追缴、清退、补交,对5个项目实行行政处罚,建立健全人防管理、行政审批、议事决策等方面制度机制8个,推动人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9.住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局领导班子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部署,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精减行政审批项目,办结期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再缩短50%。规范行政权力事项430多项,取消核发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1000㎡以下的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报请州政府印发《大理州营商环境“红黑榜”办理建筑许可评价存在问题整改巩固提升方案》《大理州进一步优化用水用气用电营商环境整改方案》,大力提升建筑许可办理、用水用气报装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利企利民。
10.认真抓好法治建设和群众工作。一是强化机关法治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公开服务承诺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完善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工作。认真抓好全体干部职工对《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学习,组织开展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证申领、换证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水平。二是综治维稳能力进一步提升。推行阳光信访,健全矛盾化解体系,完成办理各类信访件共164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7件;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年内未发生保密工作失泄密事件;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办结州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36件,满意率达100%,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得到州人大调研组高度肯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2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事业编制56人。在职实有1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85.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85.7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163.78万元,下降22.72%,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虽然2021年所承担的重点任务较多,但在往年的基础上国家减少了棚户区改造的计划数和资金的投入,配套资金相应减少,造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85.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85.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85.70万元(本级财力6285.7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163.78万元,下降22.72%,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虽然2021年所承担的重点任务较多,但在往年的基础上国家减少了棚户区改造的计划数和资金的投入,配套资金相应减少,造成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85.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8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0.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5,增长6.6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增加等原因;项目支出424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90.00万元,下降35.04%,主要原因在往年的基础上国家减少了棚户区改造的计划数和资金的投入,配套资金相应减少,造成预算总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85.7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030603国防支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30.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训练、警报维护、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质量监督、人防宣传教育、组织疏散演练、9·18防空警报试鸣、人防机动指挥所拉练及维护、人防设备设施更新等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4.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1.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6.7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085.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州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补贴、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2120105城乡社区规划—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138.63万元,主要用于州标准定额造价管理处人员工资支出、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补贴、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212010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410.62万元,主要用于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人员工资支出、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补贴、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及消防专项验收备案等支出。
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00.0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督查、传统村落保护、棚户区改造、建筑施工质量监管和建筑业安全生产、厕所革命、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村镇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支出。
2120601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37.88万元,主要用于州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处人员工资支出、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补贴、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110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
2210199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00.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实施的公租房配套资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8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0.70万元,项目支出4245.00万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具体为:
1.301工资福利支出180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6.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支出53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45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支出39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0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13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35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55万元,项目支出3143.00万元)。
30201办公费支出309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4万元,项目支出3044.00万元)。
30205水费支出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6电费支出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7邮电费支出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9物业管理费支出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1差旅费支出6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5万元,项目支出48.50万元)。
30214租赁费支出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30215会议费支出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6培训费支出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6劳务费支出4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支出2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6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1离休费支出1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生活补助支出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7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1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00.00万元)。
30701国内债务支出11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00.00万元)。
5.310资本性支出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31003专用设备购置支出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中央、省配套项目共2个,金额共计3000.0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0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到县市级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州级配套专项资金。
2210199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0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到县市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80万元,较上年减少1.90万元,下降8.7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连续保持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无增减变化,连续保持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较上年减少1.70万元,下降25.3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350人次。
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尽量压减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1.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连续保持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1.4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尽量压减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1年将对标对表,进一步加快重点任务推进:一是持续推进裸露垃圾整治,巩固已整治销号的26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成果;狠抓“厕所革命”,11月底前完成2020年新改建公厕年度;加快洗手设施建设,9月底前完成70%以上洗手设施建设任务、11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目标。二是加大农村农房抗震改造力度,提高农户入住质量,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三是持续开展洱海流域截污治污工程排查整改工作,推进大数据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项目运营管理制度。四是加快剑川古城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云龙太极庄坪村和南涧公廊回营村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村进度,力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项目专债发行工作,加快完成《大理州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示范带保护与发展规划》修编。五是10月底前开工棚户区改造2840套,年内发放住房租赁补贴6031户,加快推进1500套公租房建设;年底前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面积218.87万平方米,改造户数22157户,改造栋数9674栋,改造小区数243个。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分别是:
项目1: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州级配套专项资金2000.00万元。
绩效目标是:坚持“政府引导、居民参与,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创新机制、治管并举”的原则,调动和激发城镇居民及相关单位积极性,按照先补齐短板,后改造提升的基本思想,重点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配套设施,优化功能、改善环境、提升档次,全面启动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面积1871825平方米,改造户数16530户,改造栋数2274栋,改造小区数247个。
项目2:人防事业建设经费30万元。
绩效目标是:完成年度人防业务建设任务,提高人防“战时防空、平时服务”能力。开展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实施州人防基本指挥所维护管理;人防通信设施维护管理:实施防空警报及短波电台维护管理;人防机动指挥所维护管理:含人防机动指挥所中型指挥车辆设备日常维护、驾驶人员聘用及卫星租用;人防组织指挥演练:参加省人防办统一组织的组织指挥演练、州本级组织指挥演练及日常通信保障训练;人防宣传教育培训费:召开全州人防工作会议、组织人防业务培训、开展“9.18”防空警报试鸣宣传系列活动。
项目3:城乡业务建设经费50.00万元。
绩效目标是:按照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计划,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召开推进会、培训会、现场会等,确保脱贫攻坚行业扶贫、棚户区改造、建筑施工质量监管和建筑业安全生产、厕所革命、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村镇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有序开展,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项目4: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省级示范村(省级统贷资金)900.00万元。
绩效目标是:按《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作实施协议》支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省级示范村省级统贷资金,按上半年、下半年分别支付统贷本金及利息900万元。
项目5:农危改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200.00万元。
绩效目标是:按2021至2023年贷款协议,每年及时、据实偿还农危改农户贷款州级贴息及风险补偿金200万元。
项目6: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50.00万元。
绩效目标是: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大理州在2020年6月申报成功为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州(市),2021年底前完成项目实施;2021年底前制定大理州传统村落认定办法、管理办法及传统建筑、历史建筑认定办法和管理办法,完成一批传统建筑、历史建筑挂牌保护工作,开展全州传统村落保护现状勘查认定和农村工匠培训工作,以及成立相关专家委员会。
项目7: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综合执法经费5.00万元。
绩效目标是: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行业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负责全州工程质量安全行业监管;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人员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负责推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
项目8:消防专项验收及备案补助经费10.00万元。
绩效目标是:消防职能职责划转后,对原消防支队移交的近300个项目开展验收工作;购置消防专业抽测设备;完成对新增项目的验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6.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47万元,下降25.47%。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尽量压减开支,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
2.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900006333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