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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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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监督实施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3、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4、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以及药物滥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依法监督管理特殊药品。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的监测工作。

6、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违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7、组织实施全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验、风险监测和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8、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9、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0、组织动员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

11、开展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2、承办大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推动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指导全州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工作。

13、督促检查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联合检查行动。

14、承办大理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大理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局机关核定人员编制50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州级暂定编25名),领导职数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局机关内设科室15个。有直属单位5个,分别为州食品检验检测院(正处级)、州食品稽查支队(副处级)、州药品稽查支队(副处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正科级)、州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正科级)。州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财务并入局机关,未单独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认真落实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部署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勤政、为民、务实干部队伍,为监管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2、进一步抓好两个责任落实。以党政同责为抓手,通过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督查指导、严格考核评议、严肃追责问责等措施,落实好部门监管责任,对食品药品安全实施最严格的监管。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3、进一步推进“六大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监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建立完善联合联动监管机制;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州、县市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为重点,为基层监管提供有力技术监督;加强执法稽查体系建设,完善稽查机制,加大执法力度,防范执法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预案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信息化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监管、智慧监管,提高食品药品科学监管水平;加强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健全完善投诉举报、“两专五员”、志愿者队伍等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和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

4、进一步解决好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巩固和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大排查成果,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逐一建账立卡,制定防控措施,建立责任清单,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酒类、茶叶、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疫苗、注射剂、特殊药品、提取物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和整治。聚焦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旅游市场食品安全、学校食品安全、网络餐饮、“三小”、药品违法经营、药品“净网”行动、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专项整治,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5、继续抓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对各类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等高风险环节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做好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防范工作。继续以防范野生菌、草乌、附子中毒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好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增强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机制,严格应急值守规定,确保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及时、高效处置。

6、深入推进各类试点示范。及时总结近年来在农村宴席、学校食堂、旅游餐饮、农贸市场、放心肉菜、涉药单位诚信示范等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的经验和做法,通过业务培训、现场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积极拓展试点示范的覆盖面,继续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到示范创建中,促进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7、努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果,维护好公平竞争食品药品市场环境。围绕州委、州政府脱贫攻坚、洱海保护重点工作和绿色食品牌、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规划,加强调查研究,落实工作任务,履职尽责,服务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6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编制1人,州级暂定编制25名,事业编制105人。在职实有13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4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1辆,其它车辆2辆(事业单位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2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22.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8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23.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22.22万元,上年结转0.8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22.22万元(本级财力2422.2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23.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2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2.05万元,项目支出201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安排支出1162.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公用等基本支出。

20138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药品事务”安排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管事务支出10万元及药品委托检验支出10万元。

20138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安排支出724.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公用等基本支出。

20138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安排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开展食品抽检及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州对下补助的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补助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支出229.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0.37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障支出。

21011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31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222.05万元,项目支出201万元)。

2019年用于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2222.05万元,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2029.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1%;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85.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4%;购房补贴、独子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5%

2019年为保障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等5个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支出预算为20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药品检验等专项支出。其中: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专项经费10万元,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70万元,药品委托检验专项10万元,食品检验检测专项50万元,食品稽查支队和药品稽查支队办公用房租金20万元,村级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经费补助(州对下转移支付专项)41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村级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经费补助:金额41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协管员、信息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补助。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54.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基本支出2222.05万元,与2018年的2119.4万元相比,增加102.6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政策性调资及社保缴费相应增加。

(二)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201万元,与2018年的115万元相比,增加96万元,增加原因为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逐年增加专项经费,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4.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1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6.85万元,下降4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继续坚持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为我部门无因公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5.0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5万元减少9.95万元,下降66.3%。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各地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及沟通协调等产生的费用。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继续坚持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安排19.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6万元减少6.9万元,下降26.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19.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6.9万元,下降26.54%。主要用于开展全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及保险费等支出。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为:在保障年度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GSPGSP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GSP要求,并通过认证取得认证证书。现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根据20166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修正,2016713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安排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151.23万元,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3.21万元减少1.98万元,下降1.3%,变化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较2018年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均有所减少,因此核定的公用经费有所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州局机关和两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发放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一是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落实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执法稽查力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二是建设中国大理食品安全网、微信、微博“两微一网”宣传平台,加大新老媒体融合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监管氛围;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四是发挥食品检验检测职能优势,提高食品安全监(检)测能力,为“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企业,打造绿色食品牌”提供技术支撑。

2、项目绩效目标

1)村级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经费补助:参照当地村级安全生产信息员工作补助标准,对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给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补助,每村每月100元(其中:州财政承担30%,县市财政承担70%),进一步调动基层一线的工作积极性,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2)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专项经费:一是选取全州120户药品零售企业进行GSP飞行检查,二是对全州5户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和43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三是对53户州县级疫苗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开展药品安全专项培训一期。切实加强药品、特殊药品风险防控和监管,及时发现、防控、化解安全风险,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3)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许可审查。开展50户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核查和100人次的食品审查员培训,通过努力,进一步落实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监管队伍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食品药品法制宣传。印制《行政审批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业务手册》《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汇编》及《食品药品普法宣传资料》,编制大理州中药材种植及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宣传资料3000本,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饮食用药的意识。三是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开展以中药材、中药饮片、注射剂、提取物、酒类、茶叶、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和整治,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四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对大理食安网、大理食安微信、微博进行运行维护,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监管氛围。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培训及应急防控培训,预计培训600人次。

4)药品委托检验费:开展辖区内药品委托送验业务,保障全州人民用药安全。

5)办公用房租赁费:租赁2019年度办公用房,满足食品稽查支队和药品稽查支队2019年度办公和执法的基本要求。

6)食品检验检测专项经费:完成辖区内获证果蔬生产企业200批次果蔬制品重金属、添加剂、微生物指标检验检测;完成100批次食用菌重金属指标检验检测检验(菌盖、菌柄分别检验),了解抽检产品质量情况,加强对产品检验检测、数据分析等能力提升,通过专项检验检测,提高食品安全监(检)测能力,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发展,为“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企业,打造绿色食品牌”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部分 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大理州食药监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290000946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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