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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组织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编制全县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县内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3.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调查处理县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协调全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各种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县环境监管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4.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负责州级下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的统一监督管理,对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6.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污染源限期整治计划;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负责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管理。
7.负责拟订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等环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量化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和城镇环境保护工作。
8.拟订全县湖泊、河流的水污染防治计划、规划;统一监督全县湖泊、河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9.组织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相关制度;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所属全额供给行政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文明建设与宣传教育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污染防治股、行政审批股(监测与法规股)。
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全面落实“十四五”各项规划计划和行动方案,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三线一单”成果运用,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对标《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有序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准备工作。做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交办信访件的整改工作,督促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2.聚焦巩固提升,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是抓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秸秆禁烧巡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道路和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二是扎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以目标、任务、问题作为导向,全面推进剑湖保护治理及水质提升攻坚战。加快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保障饮水安全。认真落实“河湖长”常态化巡河机制,严厉打击偷排、偷倒废水、污水、工业固废等违法行为。三是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督促重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围绕尾矿库等重点部位,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积极谋划,力争实现尾渣资源化、无害化利用。编制县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做好规模化畜禽污染防治工作。
3.聚焦风险防控,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案,推动老君山等片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持续抓好危险废物、重金属及尾矿库环境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处置监管,重点核查医疗废物的暂存、处置方式、转移去向、台账记录等情况,确保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无害化处置,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管控好核与辐射等各类风险。
4.聚焦绿色服务,为重大项目做好审批服务。推动“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加强环评审批管理。主动服务企业,提前介入、主动对接,跟踪服务,强化环境管理要素保障,对纳入2023年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做好服务。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严格做好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行为,逐步实现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
5.加强能力建设。对标实验室资质复审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检测能力建设,确保顺利通过审查;充分利用大数据、在线监控、无人机等执法方式,进一步提高执法技能水平。
6.持续开展环境日、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结合国家文明县城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创建等,积极谋划生态环境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不断推动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提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巩固“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改作风,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作风好、觉悟好的生态环保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其中参公事业管理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1.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367.35万元对比增加134.50万元,增长36.61%,主要原因是2022年8月新考录参公事业管理人员4人,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1.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1.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1.85万元(本级财力476.85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25.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367.35万元对比增加134.50万元,增长36.61%,主要原因是2022年8月新考录参公事业管理人员4人,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1.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0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8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367.35万元对比增加73.50万元,增长20.01%,主要原因是2022年8月新考录参公事业管理人员4人,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6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0.00万元对比增加61.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了专项资金36.00万元和罚没成本性支出25.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2101103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210119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医疗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5.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40.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支出及日常工作开支。
6.211019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61.0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监察执法等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正常开展支出。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30.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我单位2023年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单位2023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购买项目0个,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预算0.00万元、社会管理性服务预算0.00万元、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预算0.00万元、技术性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5.50万元对比增加5.50万元,增长10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0.00万元对比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50万元对比增加0.50万元,增长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2次,共计接待330人次。
增加原因是:上级生态环境督察、交叉检查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9.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4.00万元对比增加5.00万元,增长125.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4.00万元对比增加5.00万元,增长125.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加原因是:我单位属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二级预算单位,上年项目经费中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统一编报并公开,本年由我单位自行公开,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增加。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3年重点项目有2个,分别是: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项目、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成本性支出补助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项目36.00万元。
绩效目标: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大督察、蓝天保卫战,生态文明创建、环保宣教、剑湖保护、污染源监测及保障综合办公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的正常开展,为生态环境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项目2: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成本性支出补助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25.00万元。
绩效目标:保障单位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主要包括:办公费9.6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水电费0.99万元,邮电费2.20万元,差旅费0.2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工会经费4.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费16.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36.50万元对比增加7.05万元,增长19.32%,增加原因是2022年8月新考录参公事业管理人员4人,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449.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81万元,固定资产401.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0.1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数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大环发〔2019〕94号)中主要职责,确保环境监测、环境执法、建设项目评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保宣传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项目实施单位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大督察、蓝天保卫战,生态文明创建、环保宣教、剑湖保护、污染源监测及保障综合办公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的正常开展,为生态环境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项目实施内容
着力提升环境监测分析预警能力,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抓实环境风险防控,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认真落实统筹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统筹、压实责任,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度州级预算安排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36.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完成2023年度环境监测、环境执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境保护宣传等相关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全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水平,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三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900008713012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