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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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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全州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编制上报全州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实施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果定及成果的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全州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配合国家公园划定,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方案上报批准后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拟订全州林业发展、林产业结构调整措施计划,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大理州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州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6.有关职责分工。与州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林草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州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州市场监管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建办)、林长制工作(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草原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规划财务科、防火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技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全面深入推进林长制。以林长制为统领,对标对表《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不折不扣地逐项逐条抓好目标任务落实,切实提升林长制工作效能。

2.全力做好重大项目林地要素保障。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前介入,靠前服务,着力提升林草要素审核审批效率,确保重大、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3.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持续做好大理州横断山南缘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可研报批、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报审等各项前期工作,继续实施大理市洱海东部面山林草生态修复项目,组织好乡村绿化示范、古树名木抢救复壮等项目的实施,全面完成大理州第一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为绿美大理建设贡献林草力量。

4.持续强化林草资源保护。扎实开展林草湿资源监测、核查、执法工作,全力抓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好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

5.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和保护地能力建设工作,提前谋划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的资源调查、勘界立标、总规编制等工作,继续抓好大理市“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

6.全力推进林草产业发展。编制实施《大理州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4—2030年)》,持续推动森林康养与全域旅游深度融合,加强核桃(坚果)交易中心运营管理,积极申报认定国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和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全力推动核桃自营出口扩大规模。

7.加强林草灾害防控体系建设。积极争取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全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和火情早期处置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持续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制,努力实现防控体系和防控能力现代化。

8.加强林草支撑保障能力建设。扎实做好2025年林草项目的谋划申报工作,加强资金保障和规范化管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科学谋划林草科技创新项目,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引进和培养。抓实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林草宣传平台建设,全面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开创大理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3辆。车辆超编的原因是:森林防火应急车3辆不占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242463.52元,其中:本年收入18002228.55元,上年结转收入36240234.97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18002228.5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31832263.52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36240234.97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242463.52元,其中:本年收入18002228.55元,上年结转收入36240234.97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02228.5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31832263.52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36240234.97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242463.5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4242463.52元,其中:基本支出8902228.55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77971.45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退休;项目支出45340234.97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32010234.97元,增长24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36240234.97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0292.1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2“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64106.2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抚恤金。

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4506.0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费。

4.“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98989.7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

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899.9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

6.“2110401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21996869.74元,主要用于大理州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

7.“2110501节能环保支出森林保护修护森林管护”1438.84元,主要用于古树名木保护和抢救复壮。

8.“2110506节能环保支出森林保护修护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11106350元,主要用于大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

9.“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6772007.08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慰问、遗属补助。

10.“213020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804303元,主要用于林草湿荒普查。

11.“213020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905400元,主要用于林草湿荒普查。

12.“213021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300000元,主要用于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培训、管理及收容救护、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

13.“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556589.49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防治及扑救、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

14.“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524283.9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林长制工作、林业工作宣传、造林绿化、林业和草原重点工作。

1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35427.3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16.“224020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消防救援事务消防应急救援”55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水泵应急队聘用人员工资及防火工作。

17.“224060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595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森林草原防灭火预警监测、森林防火防治及扑救。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5年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共2个,金额共计3120000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为:

“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120000,主要用于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森林火灾防治及扑救、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3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37000元,下降1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6次,共计接待551人次。

我单位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13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37000元,下降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13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37000元,下降1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非必要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5年重点项目有17个,分别是: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培训、管理及收容救护经费、(对下)森林火灾保险保费州级补助资金、林业项目管理经费、大理州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州级补助资金、天退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州级配套经费、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专项资金、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对下)州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森林消防水泵应急队专项资金、森林防火专项资金、州本级林长制工作补助经费、森林植被恢复专项资金、林草湿荒普查资金、大理州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资金、2024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大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经费、大理州2024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培训、管理及收容救护经费100000元。

绩效目标:开展野生动植物相关宣传活动每年不低于2次;举办野生动植物保护业务培训每年不低于1次;100%接收各县市收容救助的野生动物,到达放归条件的全部放归。

项目2:(对下)森林火灾保险保费州级补助资金560000元。

绩效目标:目标1:完成全州1325.3539万亩公益林投保工作;目标2:按林农自愿投保的原则,推进全州1618.8691万亩商品林的投保工作,对林农投保的商品林,每亩给予补助保费0.34元;目标3:不断扩大森林火灾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建立市场化林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项目3:林业项目管理经费200000元。

绩效目标:完成重点森林管护1467.99万亩,一般管护1553.78万亩森林管护任务的落实。督促指导全州完成营造林任务,全民义务植树800万株以上。打好洱海流域面山灭荒绿化专项攻坚战,依托水利工程措施,科学选择树种,推进大理市洱海东面山绿化及生态灌溉工程和洱源县洱海流域面山绿化工程。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森林覆盖率保持65.9%以上,自然湿地保有量保持4.58万公顷。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

项目4:大理州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州级补助资金908000元。

绩效目标:在全州范围内实施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确保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立案率、受理率100%,受灾群众对公众责任保险的满意度90%以上。

项目5:天退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州级配套经费1005400元。

绩效目标:目标1:对全州十二县市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量化考核,促进各项措施落实;目标2:加强对退耕还林管理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目标3:开展州级年度退耕还林工作检查。

项目6: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专项资金1066283.9元。

绩效目标:根据植被恢复征收返还一定的征收成本,用于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全州重点项目规划编制。

项目7: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专项资金250000元。

绩效目标:完成州级防火应急物资储备更新,做到资金早到位、物资早就位、措施早落实,确保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顺利开展。

项目8:(对下)州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2560000元。

绩效目标:目标1:森林火灾发生率低于5.5/10万公顷;目标2: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目标3: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5%;目标4: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

项目9:森林消防水泵应急队专项资金550000元。

绩效目标:目标1:保障水泵应急队人员工资、应急值守等基本开支;目标2:保障队伍应急演练、火灾应急扑救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目标3:保障应急机具、水泵车辆养护等。

项目10:(本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628239.49元。

绩效目标:目标1:森林火灾发生率低于5.5/10万公顷;目标2: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目标3: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5%;目标4: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

项目11:州本级林长制工作补助经费200000元。

绩效目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和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项目12:森林植被恢复专项资金3250000元。

绩效目标:开展森林核查、资源监测及林地一张图更新等工作;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项目使用林地查验、协调、培训等。构建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全面落实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结合各级林长的工作职责,因地制宜,分年分级制定目标任务,健全考核体系,强化绩效考核,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把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责任落到实处,全面提升森林、草原和湿地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

项目13:林草湿荒普查资金957653元。

绩效目标:加快推进林草湿荒普查,顺利提交普查最终成果,为林草湿荒保护提供基础数据。

项目14:大理州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资金21996869.74元。

绩效目标:持续推进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完成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任务。

项目15:(本级)2024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1438.84元。

绩效目标: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和抢救复壮工作,让大理古树老有所依。

项目16:大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经费9287850元。

绩效目标:加快推进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早期火情安全快速处置能力。

项目17:大理州2024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资金1818500元。

绩效目标: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森林资源管护能力。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30266.4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36233.6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减少机构运行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资产总额13,165,770.43元,其中,流动资产1,330,914.91元,固定资产2,215,501.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993,803.00元,无形资产1,383,333.21元,其他资产242,218.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97770.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90101.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新修订)、《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林规发〔2016178号)、《大理白族自治州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410号)、《关于切实加强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大理白族自治州总林长令第1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

四、项目基本概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火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和各级党委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部署,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60号)精神,着力破解森林草原防火“火源管控力度不够、人民防线筑得不牢”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保障和提升州本级森林草原火灾预防能力和安全、高效、科学处置早期火情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保护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林区和谐稳定。

五、项目实施内容

采购安全、高效、科学处置森林草原早期火情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和专业扑火设备,保障和提升州本级森林草原早期火情处置能力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安排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专项资金250000元,其中:31008物资储备25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3月,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采购内容;4月,发布询价公告;5月组织评标,签订采购合同,验收后入库。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采购25万元的森林草原防火物资装备,及时保障和提升州级森林草原防火早期火情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保护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林区和谐稳定。

第三部分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90000871400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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