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食糖、调味品等,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料》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谷氨酸钠、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并[a]芘、甲醇、氰化物(以HCN计)、挥发性盐基氮、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氧乐果、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胺磷、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多菌灵、腈苯唑、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甲硝唑、地美硝唑、诺氟沙星、沙拉沙星、恩诺沙星、地西泮、孔雀石绿、呋喃西林代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此次监督抽检样品共计104批次,合格98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噻虫嗪、甲醇,样品信息见附件。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产品,大理州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