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量:
字号:【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大理州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大人社通〔2026〕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6年度全州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和大理州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评审依据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99号)和《大理州教育局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大理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教字〔2018〕50号)等相关省州文件要求开展申报推荐评审工作。

二、申报范围

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99号)规定范围和申报条件人员。符合放宽评聘岗位范围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处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申报推荐要求

    • 严格在岗位数内申报推荐。各县市、州属各相关学校(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在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数内,且须在空岗内推荐,不得超额推荐(其中参加特殊人才申报评审的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先行申报评审)。

(二)履职年限计算。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时间计算截止2026年12月31日,履职年限的计算要足年足月

(三)加强师德师风考核。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标准,在申报推荐时,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对申报人政治品德、师德修养、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不得将师德师风有问题的人员推荐参加职称评审。

(四)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由县(市)师训部门出具证明。

(五)实行申报人述职制度。全面实行申报人述职制度,申报人需在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师德师风表现、现聘专业技术职称及聘任时间、工作简历、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履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教学业绩成果、荣誉、论文等。专任教师履现职以来任教课时量(含年平均课时情况),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工作情况。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和教研人员履现职以来年均完成课时量、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天数,执教示范课、开展学术讲座等情况。参会人员根据申报人述职情况,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同意推荐票数达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者方可推荐申报。述职情况(参会人数、会议范围、无记名投票情况等)须在申报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清楚。

(六)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各学校(单位)对申报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当天和节假日不计入公示时间)。各县市要认真开展资格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在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七)严格认定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选派参加迪庆州、怒江州对口帮扶支教工作的教师按相关文件执行

(八)对参与政府重点工作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倾斜。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乡村振兴、洱海保护等政府重点工作期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优先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参与重点工作取得的业绩贡献可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因表现突出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可视同为相应等次的业绩成果,参与乡村振兴、洱海保护服务年限可视同为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或服务基层的工作年限。

(九)从事党务工作教师从事共青团工作教师参加“省管校用”对口帮扶教师的职称申报评审按相关文件执行。

四、申报推荐评审方式和流程

(一)申报评审方式。大理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采用网络申报评审方式进行。申报评审工作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管理系统”开展,网址:http://www.ynzcpd.cn。推荐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谷歌、360浏览器。

(二)个人申报。管理人员在系统中为本单位申报人录入基本信息后,个人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初始密码为123456,登录系统后须修改密码)。2026年5月6日08:30—5月31日18:00,申报人按要求完成申报信息填写、申报材料上传,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用人单位审核推荐。2026年6月1日08:30—6月18日18:00,各用人单位完成申报人材料审核推荐等相关工作。

)各县市开展资格审核推荐。202662208:3071718:00,完成资格审核推荐等工作。

)评审时间。计划于20269月完成。

待人社部门任职资格文件下发后,评审表将从系统导出,交由各县(市)教育体育(教育)局、州属各学校(单位),按装订要求打印装订,按推荐程序逐级加盖公章后存档。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教育体育(教育)局在组织申报推荐中注意政策的精准把握和统一执行,加强与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紧密配合,及时安排部署,抓紧落实申报推荐相关事项,确保申报推荐工作顺利开展。州属各相关学校(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对接,确保申报推荐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各学校(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将相关政策信息全面深入地传达给广大教师,对教师提出的疑问和困惑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让教师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有序地参与职称申报。同时,要提高风险预判能力,提前预估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制定应对措施,妥善处理。

(三)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申报人须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各级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把关,对复核情况负责。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审核程序不完善、把关不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各环节程序要求,强化公示公开,畅通意见反映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提倡实名反映具体、真实情况。对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以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联系人:洪老师   08722319394


附件1大理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申报材料目录及附件上传要求1778035919963.docx 

附件2个人承诺书1778035929786.docx 

附件3师德鉴定表1778035942540.docx 

附件4关于XX同志申报XX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公示1778035953967.docx 

附件5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个人材料公示情况报告表1778035963047.docx 

附件6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1778035971745.docx 

附件7继续教育合格证明1778035979886.docx 

附件8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证明1778035988017.docx 



                                                                                       大理州教育体育局

                                                                                        2026年5月6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