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经开区)人社局、生态环境分局,州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31号,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大理州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大人社通〔2026〕4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开展大理州2026年度生态环境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全程实行在线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及专业
(一)申报评审对象
大理州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在岗且从事生态环境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及生态环境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二)申报评审专业
生态环境工程领域内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详见《标准条件》。
(三)不得申报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均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
符合《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条件 。
(二)特殊申报
符合国家、云南省及大理州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相关规定条件。
(三)劳务派遣人员
由大理州所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大理州州属企业、事业单位、驻大理央企、省企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同时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后按程序申报。
三、申报方式
大理州2026年度生态环境工程系列初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全程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ynzcpd.cn/,以下简称“职称工作管理系统”)开展,推荐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360极速浏览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
四、申报与审核推荐时间节点
(一)个人申报时间
2026年6月8日08:30至2026年7月3日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审核推荐截止时间
1.用人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17:00。
2.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7:00。
3.县市人社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17:00。
4.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7:00。
5.州级人社部门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17:00。
各县市生态环境部门、州级各有关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须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026年6月1日18:00前,将《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单位信息采集表》(附件4)报送至州生态环境局人事科,电子邮箱dlhyaf@126.com。
五、申报审核推荐程序
(一)单位管理人员录入申报人员信息
各单位职称工作管理人员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管理系统”后,点击新建(或导入)按钮,如实填写(或导入)申报人员基础信息,完成申报人员账号注册工作。
(二)申报人员填写申报资料
单位管理人员创建申报人账号后,申报人员用手机号(账号)登录系统,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登录成功后,申报人即可按要求逐项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
重要提醒:1.申报人员、用人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须及时完成账号注册、申报提交、审核推荐等工作,“操作手册”可在职称工作管理系统“工作台—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查阅。2.申报人同一年度仅限申报评审一个职称,同年度申报多个职称的,全部结果无效;申报材料严禁涉及国家秘密,不得上传涉密材料。
(三)单位审核
单位履行审核推荐主体责任,对申报人填写的全部材料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重点审核学历资历、学术成果、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回并做好政策解释;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展民主推荐,同意推荐的,将申报材料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发布当天),有条件的同步在单位官方媒体公示(须上传公示场景照片、公示内容近照、公示情况报告);公示无异议后,出具用人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提交上级部门审核。
未经审核、推荐、公示的,一律不得参评;单位协助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四)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重点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办理程序是否规范,严格核验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真伪,核实非公单位主体真实性及日常运营状况。
(五)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重点审核申报资格合规性,核查条件、履职年限、社保与合同一致性;自由职业者由人社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兜底审核。
(六)申报审核流程
1.州属单位人员:单位管理人员创建申报人账号→申报人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对应评委会。
2.县(市)级及以下单位人员:单位管理人员创建申报人账号→申报人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对应评委会。
重要提醒:中央直属及省属驻大理单位人员:须由上级人事部门或单位所在州、县(市)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按流程申报。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格式
全部申报材料须通过线上提交电子版,系统支持 PDF/PNG/JPG/JPEG格式上传附件,单个文件大小≤10M,具体以职称工作管理系统必填/选填项为准(带*为必填)。详见《申报材料目录及附件上传要求》(附件5)。
(二)必备材料清单
1.职称申报个人承诺书;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学信网验证报告(2002届后);
4.现职称(执业)证书及任职通知;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
6.劳动合同或社保缴存证明;
7.事业单位人员另需提供聘用合同、岗位核准及聘用情况表;
8.继续教育情况材料;
9.业绩成果: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环境咨询、监测、技术攻关等项目证明、专利、获奖证书等;
10.学术成果:论文(封面、目录、正文页)、著作、行业标准等;
11.履职期间业务工作总结(单位盖章确认);
12.新业绩成果证明材料(2025年前评审未通过再次申报人员,须上传新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并标注);
13.关于xx同志申报xx专业技术职称的公示;
1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公示情况报告表;
15.廉洁自律情况说明。
(三)其他要求
1.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
2.全州事业单位实行空缺岗位内推荐评审,正常申报人员须提供岗位核准及聘用情况表。
3.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审核单位一次性告知补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视为自愿放弃申报。
4.申报人对材料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弄虚作假的,记入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七、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证书发放
2026年评审通过人员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打印。
(二)咨询方式
1.政策咨询电话:0871-64154038(省生态环境厅);0872-2316709(州生态环境局)。
2.技术咨询电话:0872-2176686、2195678(职称工作管理系统平台)。
3.技术支持QQ群:857213973(2026年大理州生态环境工程系列职称业务交流群)。
4.业务咨询电话:13887228766(杨云峰);15368997167(马丽姬)。
(三)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职称评审“谁审核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评审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倒查追责,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四)特别提醒
1.参加初级、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请严格按上述要求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网址:https://www.ynzcpd.cn/
2.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统一使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职称工作管理系统”,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6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中级及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3)要求进行申报。
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qt/index/zlsy
未尽事宜,按照《标准条件》及国家、云南省、大理州现行职称评审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大理州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6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中级及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6.大理州2026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表
7.大理州2026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报告表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