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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文化和旅游投诉平台运行,受理处置各类文化和旅游投诉和涉文涉旅舆情应对处置;负责旅游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进行数据分析运用;参与全州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工作;参与全州文化和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和行业培训、考核等工作;参与“+旅游”“旅游+”等文旅融合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研究、策划、开发、推广工作;完成州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投诉舆情室。
我单位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统筹暨参与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坚持创优提质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省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了《关于印发〈大理州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文旅联发〔2024〕1号)《大理州2024年第一季度涉旅问题投诉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为提升游客在大理旅游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守护好“大理旅游”金字招牌,统筹全州各涉旅部门和县市深入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和涉旅问题投诉整改工作,从严规范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制定《关于开展2024年暑期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和投诉处置暨办案(投诉)能手评选活动的方案》,6月18日起,联合交警、交通等部门,抽调各县市文旅执法骨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暑期联合执法路检路查。制定《2024年国庆期间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和投诉处置工作方案》,9月25日至10月15日,开展省、州、县市联合的国庆期间联合执法和投诉处置。召开旅行社和导游警示教育培训大会,约谈涉旅购物企业,规范执业行为。发布规范暑期市场价格合规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消费提示;发布“红黑榜”9期,75个单位(个人)列入黑榜通报曝光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制定投诉处置整改方案,全面提升投诉处置质效。根据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若干工作措施》要求,配合州文旅局政策法规科常态化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今年以来,服务中心共计出动工作人员1065人次,检查旅游团队1256个,导游1256人,检查旅游大巴1256辆次,发放《赴滇旅游温馨提示》12630份,现场受理投诉65件,其中一件安徽游客刘吉龙全家在回家后给我中心寄来了锦旗和感谢信;配合大理市执法人员办结案件26件,移送违法线索35条,举报投诉在相关网络平台发布“不合理低价游”共928条。线索集中主要反映的问题是旅行社委派的导游未取得《导游证》、部份旅游团队在行程开始后不购买旅行社组合险、部分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不规范、部分游客在和组团社签订合同时未告知有购物行程等。目前大理市文旅局对上述涉嫌违法的线索全部开展调查,查实的一律立案调查,严肃查处。
2.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一是以“一部手机管旅游”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系统、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等为依托,依据“1+16+129+X”投诉处置体系,在收到游客投诉后,按照“5分钟内作出响应,及时与游客取得联系、核实情况,24小时内办结,并及时回复旅游者”的要求,做好投诉处置工作。二是强化投诉处置培训和指导,对12县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景区(点)、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重要场所(点位)、星级酒店、等级旅游民宿、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书店、影院等文旅企业指导投诉处置业务工作,督促提高投诉处置应对能力。针对游客的各类投诉问题作出核查分析研判,把握好投诉处置的最佳黄金期,解决好游客难题,避免投诉扩大引发舆情,高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及时对投诉处置评价为不满意的投诉件进行分析研判,梳理游客不满意的原因和问题,及时沟通,及时纠正,对办理过程中存在不认真甚至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部门、企业和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提醒、约谈,确保全州游客投诉满意率在考核中达标。四是督促各县市进一步提高投诉处置效率、提升涉旅案件查处效能,及时回应旅游者诉求,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投诉“零暂存”“不过夜”,办结率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经对比分析,涉旅投诉5345件主要涉及购物类2130件、住宿类723件、旅行社类663件、旅拍类554件、景区类677件。旅行社类主要反映虚假宣传,实际行程与签订合同不同,在行程中导游态度恶劣,强制购物,私加购物点,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存在二次消费现象;导游类主要反映导游强制购物,语言侮辱,诱导购物;景区类主要反映景区基础设施差、管理不规范,景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到位,服务质量差,古城占道经营的小商贩众多,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堵塞交通,影响市容,大理古城商业化现象严重,体验感差;购物类主要反映银器、玉器、花茶价格虚高、质量差,退换货退款难,商家售后服务人员态度恶劣,部分商家不诚信经营不开具正规发票;住宿类主要反映酒店设施与宣传描述不相符合,实际居住的房间与宣传不同,酒店基础设施差、卫生不达标等,提前预定的酒店因游客行程发生变动有变,商家与游客存在退房费争议;旅拍类主要反映商家不诚信经营,诱导客户进行二次消费;餐饮类主要反映食品卫生问题,菜品分量少,价格虚高,部分商家没有明码标价,有宰客现象发生;交通类主要反映租车过程中车行以车损为由,维修费用和理赔存在争议,出租车、网约车绕路、拒载,服务态度差,洱海生态廊道共享电瓶车、共享单车收费贵等。
3.有效处置负面舆情。强化四方联动舆情快处机制,网安、网信、文旅等部门24小时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响应,12小时内妥善处置。监测到“大理涉旅舆情”负面舆情共有2745条,其中购物853条,住宿412条,其他(指除所列旅游要素外的其他要素)375条,导游309条,交通283条,景区175条,旅拍160条,餐饮90条,旅行社60条,治安28条。大理涉旅负面舆情中来源于小红书的舆情数量最多为1438条,之后依次为抖音527条,今日头条218条,微博218条,黑猫投诉104条,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72条,消费保49条,百度30条,新闻平台17条,微信16条,西瓜视频12条,快手10条,哔哩哔哩10条,有驾9条,知乎4条,豆瓣3条,百度贴。监测涉及大理的不合理低价游与省厅执法监督局同步,在微信和豆瓣发布的涉及大理的不合理低价游合计86条,且在监测到的同时已在相应的平台及时进行举报,部分低价游产品已在文旅头条的“游舆”频道进行了曝光,并转办至对应省份文旅部门酌处。对于网友投诉的负面情绪较高的舆情,已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舆情转办单,建议对网友所遇问题进行调查处置,同时及时处置网友合理诉求,降低负面舆情发酵风险的同时进一步净化大理文旅市场。
4.督促及时办理30天无理由退货。一是督促在涉旅社会商品零售商店店门口、店内所有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并在3A级及以上景区、游客聚集区等区域加大凭发票退货政策和有奖发票宣传推广力度,在景区、游客聚集区大屏投放“大理州旅游购物凭正式发票30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和有奖发票宣传广告,做到了政策宣推全覆盖,游客知晓率和商家普及率达到100%。二是配合税务部门推进凭正式发票开展“30天无理由退货”和“有奖发票”活动工作,全面推行旅游购物商场必须全单全额开具税务发票,对不开具发票的个人和企业,由税务部门依照税务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5.配合推进全州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建设。依托“苍洱云”,按照“1个中心1个库2个平台”的模式,构建大理州旅游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大理州旅游数据库、大理州旅游指挥调度平台和大理州住宿业数字监管服务平台,强化了电子设备及系统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推广应用,实现了文化和旅游大数据整合。共享“一个数据”,为制订文旅业高质量发展、行业管理措施等提供了数据支撑,提升了文旅行业数字化治理水平。
6.加强培训宣传力度。一是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经营单位要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守法经营。组织旅行社等重点经营单位观看了《旅游市场整治宣传教育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对涉旅企业开展检查提醒。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兜售物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对旅行社和经营门市部进行了重点提醒和法规宣传。
7.完善内务管理制度。今年3月,重新修订完善《大理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内务管理制度》,对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值班制度、外出管理制度等进行规范,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904,344.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4,344.5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76,248.33元,下降23.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76,248.33元,下降23.2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3年5月因体制改革人员调减,随之人员经费支出也同步调减,故导致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度对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904,344.51元。其中:基本支出1,610,336.51元,占总支出的84.56%;项目支出294,008.00元,占总支出的15.4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76,248.33元,下降23.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30,256.33元,下降28.13%;项目支出增加54,008.00元,增长22.5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23年5月因体制改革人员调减,随之人员经费支出也同步调减,故导致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对比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项目经费增加,大理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中心管理经费本年度较上年增加60,000元,故导致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对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0,336.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4,350.96元,占基本支出的91.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985.55元,占基本支出的8.44%。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5109.5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4,00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大理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中心管理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受理转办处置文化和旅游投诉,应对处置文化和旅游负面舆情,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和旅游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行,参与全州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参与配合全州文化和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和行业培训、考核等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
2.服务中心管理项目经费194,008.00元,主要用于受理转办处置文化和旅游投诉,应对处置文化和旅游负面舆情,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和旅游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行,参与全州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参与配合全州文化和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和行业培训、考核、检查、督导,统筹协调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做好省对州和州对县(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考核,以及省级督办涉旅案件办理等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4,344.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76,248.33元,下降23.23%,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33,93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5%,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2%。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办公、印刷、水电、差旅等日常公用经费的基本支出及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年中追加预算新增项目,服务中心管理项目经费200,000.00元,故导致造成预决算差异。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86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491.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0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7%。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积金年审基数调增,故造成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决算为58,02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894.16元,下降17.0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53,594.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36%,完成年初预算的141.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43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4%,完成年初预算的44.3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539.16元,下降21.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45.00元,增长147.7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645.00元,增长147.7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支出决算为58,02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894.16元,下降17.0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53,594.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4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公务用车维修次数减少,公车维修费下降,故导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539.16元,下降21.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45.00元,增长147.7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645.00元,增长147.7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为我单位本年度公务用车维修次数减少,公车维修费下降,故导致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为我单位本年度来函到访次数及人员增加,故导致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全州文旅市场秩序规范检查监督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州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工作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大理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57,544.42元,其中,流动资产3,055.37元,固定资产154,489.0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113.7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510.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114.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114.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决算公开表20250805032421583
监督索引号532900005732007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