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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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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就业局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函》要求,为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的积极作用,现就做好2026年度大理州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对在大理州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原则上不超过45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限)。

二、补贴标准

由人社部门牵头认定28个优秀电商创业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电商创业项目补贴。此项补贴每人(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往年已经获得该补贴的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一)申请时市场主体登记6个月以上且不超过5年、电商平台注册6个月以上,且正常经营。

(二)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

(三)申请人须持有创业项目的最大股权。

(四)创业主体为农民合作社的,申请人须为合作社理事长。

(五)村“两委”村监委人员创业的,可以申请。

(六)具有示范引领性。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6个月的。

2.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员工。

3.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四、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请(6月30日前)

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s://ynsjyj.cn)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二)县(市)初审和复审(7月31日前)

人社部门实地走访核实后,向州级推荐。

(三)州级认定(9月30日前)

州级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认定,最终按项目得分高低顺序排名(取前28名),纳入本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拟补贴名单。

(四)公示

对拟扶持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出现异议反馈并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将依据项目得分顺位进行替补,仅替补一次。

(五)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至申请人本人云南省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注意:补贴发放前,申请人若到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就业或注销营业执照,不予发放。

五、申报材料清单

登陆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s://ynsjyj.cn)按规定提交以下申报:

1.《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

2.项目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3.项目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机构法人证书;

4.项目吸纳就业人员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或协议、社保证明、工资发放流水和吸纳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等;

5.项目经营数据相关材料,包括:电商平台注册、店铺主页截图,后台营收、订单量和评分截图,店铺主营产品清单,物流发货数据,银行流水,货源采购合同、进货凭证等相关材料;

6.项目模式创新相关材料,包括:自有商标、专利证书,自有加工场地证明、产品加工合同,农户采购凭证等;

7.《大理州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电商创业项目申报承诺书》。

六、后续服务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扶持对象的后续服务,补贴发放12个月内至少进行1次回访或指导。

七、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注册地所属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大理州各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名录

单位名称

电话

地址

大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2-2367858

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附楼1楼

漾濞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2-7520502

漾濞县苍山西镇漾江中路东北侧1幢

祥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2-3126323

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132号人社局一楼

宾川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2-7148800

宾川县金牛镇河滨路7号

弥渡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2-3074082

弥渡县小河淌水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南涧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2-8742913

南涧县南涧镇振兴南路393号

巍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2-6120525

巍山县南诏镇开南路17号便民服务大楼一楼

永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2-6526884

永平县博南文化园南楼一楼

云龙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2-5520821

云龙县诺邓镇果郎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洱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2-5329001

洱源县茈碧湖镇文碧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

剑川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2-4521299

剑川县金华镇凤营小区52号

鹤庆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2-4123798

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35号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优秀电商创业项目认定参考指标.docx 

   附件:2大理州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电商创业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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