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办国家、省、州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决定在漾濞彝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同级党委、人大、政协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安排,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负责起草、协调、送审、印发以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为县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和讲话提供文稿或资料。
(四)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电报、文件、函件、简报的收发、印制、清退、归档保密、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现代化工作。
(五)研究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六)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的贯彻实施进行分解立项,定期督促检查,根据督促结果提出决策建议,确保政府各项工作落实,保证政令畅通;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七)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授权或委托,协调县级各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就重大决策开展专家咨询,向县政府提供专家咨询。
(九)负责上级政府及本级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报告;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配合上级做好综合考评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州级政府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来信来电,接待到县委、县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向全县有关部门交办转办信访事项,综合研判信访信息,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及突发信访事件,提出解决信访问题、完善信访政策的有关意见建议,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等。
(十一)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
(十二)负责领导和指导县人民政府驻昆办事处,组织和督促完成好县委、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三)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四)负责收集反映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措施在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落实情况,及时编发各类政务信息,为县政府领导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十五)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务用车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编制、车辆购置,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等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十七)负责大院内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清理和汇编等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十九)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科室及下设机构
文秘股、综合股、信息股、行政后勤股、总值班室、车队、人事党建股、研究股、督查股、信访股、外事工作股、县政府信息公开股、法规股、县政府网络视频管理中心。
三、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西镇漾江中路58号)。
四、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7522578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7522578
应急值班电话:0872-752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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