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推进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由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大理州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项目评审,并经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审核,评出大理州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项目保护单位推荐名单,共有8个项目类别,69个项目(其中代表性项目32项、代表性项目扩展项目37项)以及77个项目保护单位。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大理州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项目保护单位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日(9月27日起至10月16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
通讯地址: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
邮政编码:671000
联系人:张爱华
联系电话:0872—2191603
电子邮箱:dlzwljfyk@126.com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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