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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社会风气向上向善向好转变

  • 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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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通过政策引领、宣传教育、示范引导和问题曝光等措施,积极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工作

近年来,大理白族自治州通过政策引领、宣传教育、示范引导和问题曝光等措施,积极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进一步推动大理州农村社会风气向上向善向好转变。但在部分地区,客事办理中的一些不良习俗和客事名目过多、请客范围过大还依然存在,高价彩礼、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因此,进一步抓好移风易俗和规范客事办理工作已经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加强红白理事会的建设。目前,大理州超过半数村(社区)建立了红白理事会,并制定了章程和活动公约,形成了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鲜明导向,有效遏制了一些陈规陋习,但红白理事会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所以要努力形成监管和运行的长效机制、奖励和惩处机制等,要抓实客事办理报备制度,探索更高层次的红白理事会运行模式等,确保红白理事会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运行的过程中要体现全民参与、全民约束、全民受益的原则。

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一是探索宣传形式的转变,积极从传统媒体向新媒体转向,探索工作动态视频化传播机制,逐步形成以乡风文明为主题的特色氛围;二是充分发挥老年协会、志愿者协会、文艺爱好者等的积极性,搭建平台,将群众身边的故事、身边的变化转变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予以展示;三是加大对不文明现象的曝光力度,大理州县(市)各乡镇纪委、党委宣传委员要定期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将抽查情况及不良生活习惯在媒体及宣传栏予以曝光,督促群众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聚焦家规、家训、家风,持续延伸道德评议。积极组织乡贤、离退休老干部、党员、群众等开展研讨研习,评议的内容应再挖掘,评议的形式应再创新,评议的效果应再深化,逐步营造群众积极抵制陋俗的良好氛围,积极带头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崇尚文明、勤俭节约,切实做到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人人参与。

加大村民自治工作力度。村民监督委员会要直接参与村民议事会议,积极调动各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离退休老干部参与议事会议,加强监督力量,确保议定事项落实有力。

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针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的实际情况,不但要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还要做好在外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在外工作的干部、商人等群体,让他们理解支持镇、村开展移风易俗倡新风活动,树立新型婚俗观、丧葬观和消费观,在全州形成科学、健康、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

加大文明创建工作的力度。要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五大创建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与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使之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不断提升文明创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农民群众身边选典型,塑造一批先进典型;要通过健康家庭”“最美家庭”“最美母亲”“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通过榜样的力量来鼓舞和引导群众,进而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尚,为建设文明乡风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

坚持上下联动合力引导。各级党委、政府把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摆上议事日程、提出明确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并定期检查,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作者分别系中共大理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文明办主任席玲;大理州融媒体中心高级编辑 罗自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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