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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

大理白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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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大理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州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监测检测、行为干预、随访管理、临床治疗、关怀救助等工作。

(十二)推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战略高质量实施,促进大理州大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州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大理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州人口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州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州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州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班子成员

赵 琳党组书记、党工委书记 主持委党组、党工委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和人才工作。分管党建办。

杨 波主任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黄克明党组成员、党工委委员、州纪委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驻委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张学军党组成员、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行政办公、财务审计、疾病预防控制、中医医疗管理、中医发展、妇幼卫生、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务科、疾病预防控制科、中医医疗管理科、中医发展科、妇幼健康科、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办公室。

分管州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院、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血防所。

联系省地病所。

王 敏党组成员、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健康产业、政策法规、职业健康、基层卫生健康、宣传、科教等工作,牵头做好滇西医疗中心建设工作。

分管健康产业发展科、法规监督和职业健康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宣传科技教育科。

分管州卫生监督局、滇西医疗中心管理处。

李宏军党组成员、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医政药政、干部保健、卫生应急、体制改革、信息化建设、防治艾滋病等工作。

分管医政药政管理科(州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体制改革和信息化科、防治艾滋病科。

分管州人民医院、州二院、州中心血站、民营医院。

联系大理大学附属医院、陆军75集团军医院。

张现娟党组成员、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人事、行政审批、老龄健康、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外事等工作。

分管人事科、行政审批科、老龄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分管大理生育健康服务中心。

三、内设科室及下设机构

委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监察科)、人事科、财务科、法规监督和职业健康科、体制改革和信息化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药政管理科(大理州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宣传科技教育科、老龄健康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行政审批科、健康产业发展科、中医医疗管理科、中医发展科、防治艾滋病科。

四、办公地点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州卫生健康委。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9日8:30—12:00,14:00—18:0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2316468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2319226

应急值班电话:1357725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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