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州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二)负责大理龙山行政办公区水电保障、绿化养护、环境卫生管理等公共事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调配、购置租赁、房产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州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州级领导干部周转房管理。
(四)负责大理龙山行政办公区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大理龙山行政办公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维护和维修改造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州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州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六)负责制定全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全州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监督服务企业做好州级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车辆和司勤人员管理,为州级公务出行提供服务保障。
(八)负责监督服务企业做好大理国际会议中心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督促指导做好大理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的重大活动、会议服务保障和在大理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的政务服务工作。
(九)负责州级领导干部周转房食堂、大理龙山行政办公区干部职工食堂和龙山职工健身中心的管理和保障服务工作。
(十)负责大理龙山行政办公区金融、电信、移动等社区服务机构的管理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大理龙山行政办公区安全保卫、综治维稳和反恐工作。
(十二)指导全州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对州级机关各部门及县市机关后勤改革及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十三)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及分工
茶向华 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红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方银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施秀元 副局长
三、内设科室
办公室、房地产管理科、会务节能科、服务保障科、公务用车管理科、国有资产管理科。
四、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2316062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2316008
应急值班电话:0872-2316071
机构负责人:茶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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