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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州本级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两定”机构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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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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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州本级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两定”机构:

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以来,一场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疫情阻击战已经打响。目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防控斗争刻不容缓,各参保单位、参保人、两定机构抗击疫情,责无旁贷。为全力夺取防控斗争胜利,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州医疗保险管理局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开展经办服务。

二、为了您的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网上办、手机办、电话办、传真办服务模式,积极推行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

三、参保单位有单位变更、人员变更的,可通过传真或微信群直接办理;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可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或电话办理。

四、办理特殊病、慢性病病种待遇的,由参保单位经办人统一报送相关资料,也可将所需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443828494@qq.com邮箱进行办理。

五、参保人异地就医未在医院直接结算医保费用的,尽量在疫情控制后再到医疗保险管理局服务大厅提供资料报销;如确实急需报销的,由单位经办人统一报送相关材料或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邮寄方式报送相关资料(需先电话联系,地址:大理市万花路下段政务服务中心东一楼州医疗保险管理局)。

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管理局结算,患者不支付医疗费用;如在异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和疑似)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结算,患者不支付医疗费用。

七、医保服务大厅是开放的公共场所,如确实需要到服务大厅窗口办理业务的,请戴好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引导。

八、两定机构与州医疗保险管理局的医疗费用对账方式可通过OA、微信或电子邮件等进行对账。

九、参保单位、参保人自觉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正确引导舆情,不信谣、不传谣,积极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联系方式:

办公室:2191296;

参保业务办理:2367892;

费用审核报销业务办理:2367890;

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办理:2367891;

服务大厅:2367925(传真)。

                                        大理州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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