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罗敏智 杨源
2021年5月21日21时48分34秒,我州漾濞县发生6.4级地震,漾濞及周边县市受灾群众的房屋和生产设施严重受损。
灾情发生后,州纪委监委迅速反应,在严明抗震救灾各项纪律的同时,派出工作组前往灾区,强化对抗震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在州纪委监委工作组的指导下,漾濞县纪委监委组织6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5个工作组,对应急抢险、物资发放、捐款捐物、值班在岗、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
下沉一线靠前监督,压实责任全力抗震救灾。这只是我州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的一个缩影。
5年来,我州纪检监察机关扛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确保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州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34次集体学习,在对标对表、深学细悟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
“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守住守好洱海”……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定了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用钢规铁纪守护洱海万顷碧波的信心和决心。围绕洱海保护“七大行动”“八大攻坚战”,紧靠环湖截污、“三线”划定、生态廊道建设、非煤矿山整治、“1806”小镇建设等重大部署和阶段性任务开展监督执纪。5年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洱海保护监督检查5136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251个,问责干部139人,问责单位1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1人。
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中,我州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四个不摘”等重大政策落实,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交叉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566个。先后约谈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级部门负责人28人次,问责干部466人,问责单位54个,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90批2953人次,推动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有效落实。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州内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盯住各项目主管部门做好企业复产和项目复工,压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提级交叉巡察、“体验式”监督、“蹲点式”监督、“暗访式”监督和“跟进式”督办的方式,深入与群众密切的服务窗口行业,深入企业一线,实地了解企业在复工复产、办理审批事项、政策资金争取等方面的困难。根据各企业人员返岗、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物流运输、资金保障等方面实际情况,督促各行业部门帮助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方案,解决好企业运行中的痛点、卡点、难点问题,确保产业链供应稳定,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靠前指挥,保障“六稳”“六保”政策落地见效。
5年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大局之下思考谋划,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紧跟党中央、中央纪委部署的阶段性政治监督重点,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强化对毁林种植破坏森林资源、违建别墅、“烂尾楼”清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止餐饮浪费等专项整治的监督。持续深化“六稳”“六保”任务落实、“五网”建设、招商引资、提升人居环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关系大理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约谈县市和州级部门负责人35人次,对党风廉政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36名县市和州级部门主要领导、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对经济指标连续排名靠后的32名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提示预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同步落实。
政治监督,首先从政治纪律严起。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八个坚决肃清”要求,督促全州各级党组织开好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民主生活会,切实纠正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之乱、意识之乱、价值观之乱”。坚决查处重大关口和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对“国之大者”心中无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整改、监督失守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52件159人,以严明纪律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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