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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总工会

  • 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30日
  • 来源: 大理白族自治州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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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大理州总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级地方工会,在中共大理州委和云南省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中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州委、省总工会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确定全州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州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贯彻执行大理州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开展各项工作。

(三)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州委、州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立法和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谈判制度。

(五)协助县市党委和州级有关部、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负责州总工会机关、直属单位工会干部的考核、任免;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州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州工会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六)协助当真有关部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传播中国先进文化,维护职工队伍和企业的稳定;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七)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受州政府委托做好省级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工作,承担全国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九)承担州委、州政府、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科室及下设机构

根据中共大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批复,大理州总工会内设办公室、组织宣传教育网络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州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法律和维权工作部(职工服务中心)、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6个职能部室

、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

、办公时间

夏令时: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冬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2319637

节假日值班电话:18987206055

应急值班电话:1898720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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