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于2021年12月16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鹤庆县落漏河围子田至均华段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112-532932-04-05-590648)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12月16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鹤庆县落漏河围子田至均华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鹤庆县落漏河围子田至均华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2021年12月16日
鹤庆县落漏河围子田至均华段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鹤庆县水务局关于请求审批《鹤庆县落漏河围子田至均华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鹤水字〔2021〕88号)文件及附件收悉。大理州水务局委托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对《鹤庆县落漏河围子田至均华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鹤庆县落漏河围子田至均华段治理工程已列入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的《云南省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0-3000km2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清单(新增)实施项目。通过此次实施,完成鹤庆县落漏河围子田至均华段治理任务。
二、基本同意鹤庆县落漏河围子田至均华段治理范围为黄坪镇官庄村下游0.62km处的滚水坝附近至黄坪水文站附近。治理总长15.2km,新建堤防11.5km,清淤3.7km,护岸3.7km。工程实施后主要保护人口0.75万人、农田0.72万亩。
三、同意鹤庆县落漏河围子田至均华段治理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
四、基本同意本工程治理方案的原则和思路,根据不同河段实际情况采用不同治理方案,兼顾河道生态治理。
五、基本同意治理河段设计水面线的推算成果;基本同意排涝分区及排涝流量计算成果。施工总工期按8个月控制。
六、鹤庆县落漏河围子田至均华段治理应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求,落实用地手续、环保和水保措施。
七、按有关规定落实河道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及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制度,拟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组织好河道管理日常工作,认真落实河长制。
八、根据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评审意见,按2021年9月份价格水平,审定工程概算总投资6014.50万元(临时占地82.29亩按7500元/亩计,补偿投资61.72万元),批复概算总投资5961.01万元(临时占地82.29亩按1000元/亩计,补偿投资8.23万元)。批复概算总投资中不包括移民、工程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超过1000元/亩的投资,该部分资金由鹤庆县配套解决。鹤庆县应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用于鹤庆落漏河围子田至均华段治理。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结合审查意见和水生态治理有关要求,优化技术施工方案;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建设管理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做好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重大设计变更要切实履行方案报批程序;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强化项目度汛措施,确保项目度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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