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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五举措”开展“常消毒”专项行动卫生质量抽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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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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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成效,扎实推进2022年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抽检工作,持续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弥渡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以下五个举措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抽检工作。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八类”重点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依法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责任,达到消毒卫生管理要求,符合《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考核评审细则》明确的指标要求。

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开展对“八类”重点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依法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要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八类”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其他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20%。集中整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共场所清洁消毒监督检查规范》,对责任范围内的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消毒产品监管和清洁消毒技术指导。强化消毒产品监管,加强清洁消毒技术指导。消毒产品监管由县卫生监督所负责,清洁消毒技术指导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四是消毒卫生质量抽检。“八类”重点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消毒卫生质量抽检,对存在问题再次进行卫生质量抽检,由县卫生健康局统筹安排。检验检测按照《公共场所清洁消毒样品采集质量抽检规范》执行。卫生质量检测不合格的,依法对该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卫生质量抽检,并及时公示检验结果。卫生质量抽检由县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抽检检测结果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由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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