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满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依据《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本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以下10个项目受理了验收审核,现将2021年8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大理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2023年第三、四季度)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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