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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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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内外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按照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全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七)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和本地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保护。

(九)负责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动产抵押物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指导大理州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消费者协会和广告协会办公室围绕章程规定开展工作。

(十一)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单位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5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实有68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68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8人。

    实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

    三、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5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07万元。

    四、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07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90万元。 

(一)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24.7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9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44.3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以及其他补助和支出169.07万元。其中:公用支出124.4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补助 44.36万元,其他(非编内人员和遗属)0.25万元。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尚未明确,社会保障缴费补助为财政预下达数,全年数待4月份根据州财政社保部门提供的数据另行清算。

项目支出190万元。其中:市场监管经费50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60万元,信息化建设经费10万元,执法办案经费40万元,商标战略工作经费10万元,强化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经费2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大理州工商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74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6万元相比,减少2万元,下降2.63%。其明细包括: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大理州工商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2015年也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大理州工商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万元,比2015年预算31万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3.2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对口部门工作人员、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大理州工商局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也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我局2016年拟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含执法执勤用车支出)44万元,比2015年预算45万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2.22%。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务用车正在改革中,财政暂按原定车编和定额标准批复下达,单位按实有车辆预算经费支出,待公车改革执行后财政将据实清算,单位将按改革后实有车辆根据厉行节约原则控制支出。

 

 

 

 

 

 

 

 

 

     大理白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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