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财税〔2021〕3号
祥云县、宾川县、弥渡县、剑川县、鹤庆县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废止<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资源税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2个文件的通知》(云财规〔2021〕1号)的相关规定,经大理州财政局、大理州税务局研究决定,废止《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煤炭资源税洗选煤折算率的公告》(2015年第1号)文件。
大理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理州税务局
2021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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