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试点领域信息 / 农村危房改造
  • 索引号: 78747968T/2021-00166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洱海保护管理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房屋确需修缮加固或者危房拆除重建的指导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2日
  • 来源: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受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大理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正在对《洱海保护管理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房屋确需修缮加固或者危房拆除重建的指导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相关工作。根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现对其进行信息公告,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根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洱海流域各级各有关部门洱海保护治理主要工作职责》等工作要求,制定《洱海保护管理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房屋确需修缮加固或者危房拆除重建的指导意见》。

实施范围及对象:《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确定的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符合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条件,房屋确需修缮加固或者危房拆除重建(唯一住房经鉴定属于C类或D类危房)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

实施流程:

二、公示目的——征求意见与建议

本次公示的目的是征求公众对本工作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本指导意见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该指导意见的态度;

2)该指导意见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3)该指导意见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受影响公众有何利益诉求;

4)其他合理可行的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措施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本工作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非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再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并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

五、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722366150

邮箱:dlzjczk@163.com

通讯地址: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

评估单位:大理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杨工        电话:08722123910

邮箱:1335847785@qq.com

通讯地址:大理市万花路439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

                  大理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216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