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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276L/2021-01000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06675777000
  • 主题词: 企业开办
  • 体裁: 通知
  • 发文字号: 大政办通 〔 2020〕 87号
  • 有效性: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企业开办一个工作日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2日
  • 来源: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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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

  《大理州企业开办一个工作日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30

    (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州企业开办一个工作日改革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州在2020年上半年“红黑榜”评价中企业开办指标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合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减少环节、优化流程、降低开办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全州企业设立登记耗时由2个工作日压缩至0.55个工作日、公章刻制耗时由0.5个工作日压缩至0.25个工作日、申领发票耗时由0.5个工作日压缩至0.2个工作日,实现企业开办事项耗时由3个工作日内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达到即来即办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企业登记便利化水平。全面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或者当场查询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企业登记。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企业设立登记由原来的业务人员受理,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查,分管领导核准,变为“审核合一、一人通办”。除特殊登记外,企业设立登记受理、审查、核准全部授权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把好准入第一关,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企业不予受理。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当场办结,将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在0.55个工作日内办结,争取实现“秒办”。(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实现时限:20201231日前)

(二)优化公章刻制办理环节。进一步强化公安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上数据交换,完善公章刻制即时备案。公章刻制用房提供、公章刻制企业进驻各县市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的有关事项,继续严格执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企业开办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章刻制企业尽量设置在政务服务大楼附近,申请人可就近选择公章刻制企业,有多家公章刻制企业的地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严禁指定。企业通过网上或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公章刻制申请手续,公章制作单位应在0.2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所需的5枚印章刻制,从严打击刊刻、使用非法印章。(牵头单位:州公安局;配合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实现时限:20201231日前)

(三)简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积极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共享信息运用,取消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补录。对已在企业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完善涉税信息交换机制,及时、准确、完整共享企业登记涉税信息。新办企业申领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发票的时间压缩至0.2个工作日以内办结。申领其他发票的,当场办结。(牵头单位:州税务局;配合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实现时限:20201231日前)

(四)完善企业社会保险、公积金存缴登记业务流程。强化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管理。进一步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社会保险信息和职工参保业务、企业住房公积金存缴登记业务的衔接。推行企业参保登记和职工参保业务网上办理,即时办结,推动企业公积金存缴业务网上办理,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牵头单位:州人社局、州公积金中心;配合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政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实现时限:20201231日前)

三、工作措施

(一)推行全程网办,实现线上一窗通。依托云南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整合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实现大理州开办企业申请统一服务入口,统一身份认证,以及开办企业的申请受理信息、办件环节和办件结果等数据的实时同步共享,做到开办企业“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为加快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除特殊情况外,自然人股东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一律100%通过云南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注册登记。(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州税务局、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实现时限:20201231日前)

(二)设置综合窗口,实现线下一窗通。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在全州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公积金部门进驻窗口,实行企业开办事项集中办公,实现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一站式服务。优化银行开户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银行服务专区。(牵头单位:州政务局;配合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税务局、州人社局、州公积金中心、州人行;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实现时限:20201210日前)

(三)加强日常管理,改善工作作风。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工作作风实的同志到窗口工作。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好差评”工作制度、AB角工作制度,做到微笑服务、规范接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综合能力素质。(牵头单位:州政务局;配合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税务局、州人社局、州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实现时限:长期坚持)

(四)推进政务公开,提供惠民服务。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办事指南业务手册,重新梳理并及时更新本地化要素。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公开办事指南,对新开办企业办理流程、条件时限、材料规范、办事地点等信息全面公开。大力推行办件寄递、证照自助打印等服务,逐步实现“不见面”办理。窗口配备专人,为新开办企业做好咨询引导,对企业开办提交材料及“一窗通”平台使用困难申请人现场辅导、手把手“帮办”,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开办的认知度和体验感。(牵头单位:州政务局;配合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税务局、州人社局、州公积金中心、州人行;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实现时限:20201210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内完成”是全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打好跳出“黑榜”冲刺“红榜”翻身仗的重要一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按照方案的要求,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二)强化协作,合力推进。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各有关部门要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的原则,最大限度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密切合作,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做好人、财、物、技术等保障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企业开办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并于1210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报州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及电话:鲁光艳电话:2319475邮箱:1046721614@qq.com)。

(三)加强督查,力求实效。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税务局每月要将各县市局各环节耗时情况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州政务局每月要将“好差评”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各单位要将通报报州人民政府督查室,由州政府督查室对工作明显滞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

(四)广泛宣传,加强引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对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及时解答、回应,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形成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1.企业开办流程图

      2.企业开办联络员信息表

大政办通87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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