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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276L/2021-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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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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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理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解读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 来源: 大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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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在全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114),2021813日印发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212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大理州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改革目标任务、实施步骤、配套措施、工作要求以及各项任务措施的完成时限、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求各单位按照具体改革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为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文件内容,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下大力气狠抓“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力行简政之道,坚持放管结合、“放水养鱼”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消除市场隐形壁垒,破除束缚企业发展的不合理障碍,让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更便捷,促进市场新陈代谢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活跃度。大理州根据云南省“证照分离”改革方案(云政发〔202114),通过逐项分解、专人负责、集体研究、征求意见等方式,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方案参照省级,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改革事项审批时限再压减力度,在云南省“证照分离”改革确定审批时限的基础上,大理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时限再压减三分之一左右,有的改革事项再压减审批时限达一半以上,强化措施提高审批效率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2022年底前建立健全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全州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二、大理州“证照分离”改革的重点工作。根据云南省“证照分离”改革方案(云政发〔202114),主要涉及省级以上的改革事项和州、县市需要承接的改革事项。涉及省级以上的改革事项,州、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省级以上改革事项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做好对上对下协调对接,推动政策全面覆盖,确保云南省省级以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在大理州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涉及州、县市需要承接的改革事项,州、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原来权限调整和权限下放的审批事项,认真梳理州级层面和县市级层面的改革事项清单,结合职能职责制定细化具体方案举措,并严格落实清单制管理,做好协调服务和政策对接,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推进改革。有部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为仅涉及县市级层面的改革事项,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汇报对接和清单梳理,结合以前下放的审批事项,于2021917日前一并制定“证照分离”分类改革实施方案并按步骤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确保中央、省、州、县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得到同步改革、取得实效。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实施分类监管强化信用约束,多管齐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高质效完成改革任务,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大理州“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根据云南省“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云政发〔202114号),结合大理州权责清单调整公布情况、事项权限调整实际通过对州级改革事项进行逐项分析研究,本次改革涉及大理州州级层面具体改革事项清单79。其中,涉及直接取消审批7,具体为: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事项2项,住房城乡建设方面事项3项,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事项1项,广播电视方面事项1项;涉及审批改为备案5项,具体为:公安方面事项1项,住房城乡建设方面事项1项,商务方面事项1项,海关方面事项2项;涉及实行告知承诺6项,具体为:交通运输方面事项1项,商务方面事项1项,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事项2项,应急管理方面事项1项,海关方面事项1项;涉及优化审批服务61项,具体为:公安方面事项2项,民政方面事项1项,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事项2项,生态环境方面事项4项,住房城乡建设方面事项4项,交通运输方面事项7项,农业农村方面事项3项,水务方面事项2项,商务方面事项2项,文化和旅游方面事项1项,卫生健康方面事项6项,应急管理方面事项5项,安全监管方面事项1项,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事项7项,气象方面事项1项,金融、保险方面事项2项,海关方面事项8项,烟草方面事项3项。本次大理州州级“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涉及多行业、多领域,是促进大理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好改革各项工作。

大理州“证照分离”改革的配套措施。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调整优化业务流程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的优质高效服务,大力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着力提升企业登记服务水平市场监管部门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高效便利服务履行好双告知职责,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告知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业务系统改造和部门间系统对接,健全完善数据互联互通和推送反馈机制实现系统互联、信息互通、证照互认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的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平台实现涉及企业经营的信息集中归集共享加快推进电子证照运用,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共享,逐步扩大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场景,按照国务院要求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大理州“证照分离”改革的保障服务大理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在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统筹领导下进行,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司法局牵头负责具体协调推进改革,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本行业领域改革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对本地改革工作负总责,相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改革政策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改革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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