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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第三季度涉旅典型案件行政处罚(公安部门)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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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理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何某某、马某某殴打他人案

案件情况:2021年8月6日13时36分许,何某某与马某某在云南省大理市大理镇东玉街40号树下小馆门口处因租车拉客抢生意的事情发生争吵并引发打架,打架过程中造成双方人员身体不同程度受伤。

法律依据:何某某、马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分别对何某某、马某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公安局

处罚时间:20210809

二、大理市公安局依法查处黎某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

案件情况:2021年8月16日22时40分许,黎某某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理镇东玉街36号22酒吧内因琐事与酒吧老板江某某发生纠纷。黎某某用脚将酒吧内的桌子踢翻,桌子上的酒杯掉地后砸碎,之后黎某某用手将一个玻璃酒杯砸向酒吧内冰柜玻璃,导致玻璃酒杯碎裂

法律依据:某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黎某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公安局

处罚时间: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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