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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8日
  • 来源: 鹤庆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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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鹤庆县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和获取方式: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及下载。联系电话:0872-4126176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县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4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38条,疫情防控28条,组织机构类信息29条,公示公告13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4条,重大决策7条,监督⁄督察15条,统计信息31条,审计信息2条,财政信息311条,民政信息57条,人事招考类信息38条,管理服务41条,农业水利21条,治安管理6条,市场监管8条,产品质量3条,价格和收费18条,国有资产和企事业单位信息7条,政府采购18条。试点领域信息公开中重大建设项目52条,义务教育53条,社会救助49条,养老服务10条,公共法律4条,就业创业4条,社会保险4条,国土空间规划9条,征地补偿4条,生态环境42条,保障性住房14条,城市综合执法18条,涉农补贴14条,公共文化服务6条,医疗卫生12条,安全生产13条,应急救灾12条,食药安全17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14条,税收管理⁄减税降费13条,村务公开45条,解读类信息2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类信息39条,建议提案类信息303条,其他信息17条,县政府常务会议信息28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县共受理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自然人申请2件,均在20个工作日内按时按质答复答办,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办结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办理公文时公开属性标识为“主动公开”和“删减后公开”的公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积极抄送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等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二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并运用图表、漫画等大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确保政策的到达率和知晓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牵头组织实施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文件”“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试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在线申请”“部门信息检索”8大栏目板块,精细化建设70余个子栏目,让政府信息公开有其位、在其位。二是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截至目前,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7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份,已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份,均具备文件检索、在线阅读、图文版本下载等功能。

(五)监督指导、考核评议情况。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实整改工作。对日常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月度、季度和不定时全面梳理,以通报的形式下发问题单位,督促整改。全年共下发通报7次,完成整改7次。二是紧扣薄弱环节,提升培训效果。通过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3场,针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申请公开、网站建设、政务新媒体管理等内容进行集中讲解、小班授课和专题座谈,切实解决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难点和问题。三是细化考核指标,压实公开责任,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纳入全县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同时,本机关对考评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切实提升考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1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225

行政强制

248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处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单位主要领导不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导致公开工作质量不高。有的部门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学习不足,简单以部门工作动态代替政务公开工作,对应该公开内容心中无数。二是部分单位未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仍然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少、更新慢、更新重点不突出、内容单一等情况。三是政务新媒体管理运维不到位。部分单位在政务新媒体开办运行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监管指标、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持续健康运行,出现了网友留言答复滞后、表述错误、在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外游离运行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信息公开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实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从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加强平台建设、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化等方面细化要求,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考核督促检查,强化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监督,细化管理。持续做好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工作,对错漏字、敏感词和信息更新时限采取“一日两监测、一日一清零、一季度一通报”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指导,抓实问题复核整改,杜绝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新媒体“带病”运行的情况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列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内公开。二全年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答复答办过程中未达到信息处理费计收标准,信息处理费为0元。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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