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本规划。规划主要阐述“十四五”时期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是未来五年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力度最大、发展最快、成效最明显的五年。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面推进人社事业发展,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上了新台阶,为“十四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应对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州人社系统主动作为,坚持把“稳就业保民生”作为第一位工作和重大政治责任,积极应对疫情,实施人社“战疫”行动,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稳定扩大就业成效显著。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就业帮扶援助政策,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再就业工作。持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大岗位供需对接,实施从“动员、培训、转移、服务”全链条服务。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积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全州创新创业工作成效显著。大力开展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促进就业作用明显提高。“十三五”期末,全州城镇新增就业累计15.67万人,农村劳动力期末转移就业132.6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全州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形势稳中有进。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健全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并轨,深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收统支。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和提升企业职工技能补贴政策。全面开展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建筑、交通、铁路建设等建设领域按项目参保全面推广。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十三五”期末,全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37.02万人、工伤保险26.17万人、失业保险17.18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346.11万人。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连续5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幅达35.32%;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提高到108元;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人均标准翻番;先后2次提高失业保险标准。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日趋健全,全州社保基金总体可控可持续、运行正常。
完善人才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坚持实施人才兴州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完善职称评审政策和管理体制,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涵盖各个技能等级的技术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比赛,全省率先制定技能强州行动计划。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两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成效显著。“十三五”期末,全州人才总量快速增长,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11.3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22.59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4.53万人。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公务员队伍素质和事业单位活力明显提升。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坚持和完善从一线考录公务员的制度和办法,规范开展公务员调配工作,公务员职务晋升、教育培训、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州考录公务员1011人,培训2500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聘用等制度,规范事业单位招聘程序,健全事业单位调配、奖励、培训、规避等制度,全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体系更加完善。人事考试管理更科学,人事考试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军转安置工作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组织完成事业单位各类考试22万人,考核及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56人、招录“三支一扶”人员155人、安置军转干部293人。
大力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完善。深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薪酬制度更加合理。完善规范大理州机关事业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政策,绩效考核制度更加健全。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成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推进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收入差距明显缩小。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吃空饷”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顺利推进,合理制定并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者工资收入水平稳步增长。
积极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完善。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仲裁机构实体化、场地设施标准化、预防调解前置化、案件处理规范化;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反响较好,“流动仲裁庭”成效显著。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持续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加大,违法案件总量持续下降,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建立健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专项整治,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十三五”期间,全州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达96%、9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件结案率达100%。
人社精准扶贫力度不断加大,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更加凸显。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创新建立人社就业扶贫工作服务外出务工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稳定化服务站点建设机制、定向化技能提升培训机制、持续化政策兑现服务机制、规范化外出务工管理机制“五个机制”,增加困难群众务工收入,全州建成扶贫车间324家、吸纳农村劳动力3.15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期末转移就业132.64万人;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倾斜政策,精准高效做好社保扶贫应保尽保工作,完成60周岁及以上贫困老年人100%按时足额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确保未标注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00%由州县市人民政府代缴最低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个100%任务;全面开展技能扶贫,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55.78万人次,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47.72万人次,实现贫困劳动力培训全覆盖,因县施策打造劳务品牌,“剑川木匠”“鹤庆银匠”作为云南仅有的劳务品牌入选全国二十大劳务品牌。
优化服务促转型不断深入,人社公共服务效能持续提升。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县以上人社系统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和“一窗通”办理。完善基层服务平台,提升服务信息化水平,逐步构建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12333咨询服务电话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衔接的公共服务平台。全州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县级全覆盖,乡镇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正加快实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率达99.8%。社会保障卡建设快速推进,“十三五”期末,发放社会保障卡359.44万张。
“十三五”时期,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有许多困难和薄弱环节,与新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趋势、与州委州政府赋予的职责任务、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还有差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有效应对各种挑战,振奋精神,勇于担当,积极进取,不断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专栏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
指 标 |
单位 |
2015年基数 |
“十三五”规划目标 |
2020年完成数 |
一、就业 |
|
|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11.38〕 |
〔11.8〕 |
〔15.67〕 |
2.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人数 |
万人 |
〔3.2〕 |
〔3.0〕 |
〔4.94〕 |
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
万人 |
〔3.0〕 |
〔2.15〕 |
〔4.37〕 |
4.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3.42 |
≤4.5 |
≤3.52 |
5.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人数 |
万人 |
5.1 |
〔15.0〕 |
〔132.64〕 |
6.扶持成功创业人数 |
万人 |
〔4.08〕 |
〔4.0〕 |
〔4.35〕 |
7.创业带动就业人数 |
万人 |
〔11.78〕 |
〔9.0〕 |
〔13.54〕 |
二、社会保险 |
|
|
|
|
8.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21.39 |
32 |
41.95 |
其中:企业职工参保人数 |
|
21.39 |
22.1 |
30.58 |
机关事业参保人数 |
|
|
9.9 |
11.37 |
9.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85 |
186 |
195.07 |
10.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340.14 |
339.5 |
346.11 |
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 |
万人 |
25.24 |
27 |
29.98 |
城乡居民参保人数 |
万人 |
314.9 |
312.5 |
316.13 |
1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3.69 |
13.9 |
17.18 |
1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8.73 |
19.6 |
26.17 |
13.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7.87 |
18.6 |
19.27 |
14.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
% |
80 |
80 |
80.00 |
15.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
% |
70 |
75 |
75.23 |
16.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
元/月 (%) |
1934 |
年均增长10% |
2617(年均增长6%) |
17.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 |
万张
|
86.3 |
260 |
359.44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
|
|
18.人才资源总量 |
万人 |
33.672 |
39.5 |
51.42 |
19.党政人才总量 |
万人 |
2.3 |
2.5 |
2.21 |
20.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 |
万人 |
3.16 |
3.2 |
5.40 |
21.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万人 |
7.6 |
8.1 |
11.30 |
22.技能人才总量 |
万人 |
13.8 |
15.7 |
22.59 |
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 |
万人 |
2.8 |
3.5 |
4.53 |
23.农村实用人才总量 |
万人 |
6.5 |
9.5 |
9.5 |
24.社会公众人才总量 |
万人 |
0.312 |
0.5 |
0.42 |
2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 |
% |
16 |
16.5 |
20 |
26.技工院校招生数 |
万人 |
〔1.1〕 |
〔1.3〕 |
〔1.9〕 |
27.参加职业培训人数 |
万人 |
〔13〕 |
〔13〕 |
〔22.71〕 |
28.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
万人 |
12.1 |
12.2 |
11.61 |
29.技师、高级技师人数 |
万人 |
0.148 |
0.3 |
0.31 |
四、工资和劳动关系 |
|
|
|
|
30.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率 |
% |
10 |
10 |
7 |
31.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 |
94 |
95 |
96 |
32.集体合同签订率 |
% |
88 |
90 |
92 |
3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 |
100 |
96 |
100 |
34.劳动保障执法主动监察用人单位覆盖率 |
% |
82 |
90 |
90 |
五、服务体系建设 |
|
|
|
|
35.县、市服务设施建设达标率 |
% |
50 |
100 |
91.70 |
36.乡镇服务设施建设达标率 |
% |
50 |
100 |
50 |
37.乡镇信息网络联网率 |
% |
100 |
100 |
100 |
38.行政村(社区)信息网络联网率 |
% |
10 |
90 |
100 |
39.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94.7 |
95 |
95.64 |
注:〔〕内数据为5年合计数
第二章 发展形势和挑战
“十四五”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是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大理州以习近平总书记到大理考察为重大契机,提出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区域中心城市能级得到新提升,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民生福祉再上新水平的目标,为大理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大发展契机,也为大理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创新、拓展空间、健全服务体系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等民生保障目标要求和战略决策,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统筹谋划,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推动,为新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但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经济造成较大冲击,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和社会格局深刻调整,国内发展压力增大,发展形势错综复杂。大理发展正处在洱海保护、流域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处于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艰难期,处于改革创新、破解难题的攻坚期。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对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出了诸多挑战:促进就业创业压力大,就业结构性矛盾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依然突出;社会保障可持续难题仍然存在,政策和经办统筹有待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高;收入分配不够合理;劳动关系领域矛盾多发等矛盾和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政治机关、民生部门、服务行业、窗口单位”,我们要全面、辩证认识矛盾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系列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大理州经济社会“十四五”发展,抓实稳保就业、抓好社保惠民、抓活人才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十四五”时期持续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大理深入实施“生态立州、基础固州、产业强州、文化铸州、开放活州、人才兴州”战略,和“两城一区、三个走在前”的目标定位,以服务全州高质量发展大局为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推动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为建设美丽幸福大理提供人才支撑和民生保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目标,紧紧围绕服务大理高质量发展这个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统筹事业发展,努力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各项任务。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利益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发展成果。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深化改革与促进发展、调整结构和改善民生更好地结合起来,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谋划好大理州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人事和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工作,力求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坚持和完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将政策和资源向更需要的群体和地区倾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人人享有资源,人人获得平等发展机会。
(一)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实现就业规模持续稳定,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质量稳步提升,有效控制失业风险,劳动者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就业局势保持稳定,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十四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7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制度,把更多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健全保障项目,努力做到法定人员全覆盖。持续防范化解社保基金安全风险,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十四五”期末,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3.0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91.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8.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8.84万人。
(三)建设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兴州战略,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结合全州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需要,加快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满足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求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十四五”期末,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14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5.5万人。
(四)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立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充分保障,市场经营性服务逐步壮大,高端服务业务快速发展,服务就业创业与人力资源开发配置能力明显提升。
(五)构建更具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认真贯彻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核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律法规,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奖励、回避、申诉、岗位设置管理、招聘、培训等配套政策及规章。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拓宽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级晋升渠道,不断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覆盖全面、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六)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加大对劳动关系中弱势群体的关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不断促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分别不低于96%、98%。
(七)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以推动智慧人社创新发展为目标,全面建成公共服务体系更完善,体制机制更健全,标准统一、公共普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高质量人社公共服务体系。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343万人。
专栏2 “十四五”规划主要发展目标 |
|||||
指 标 |
单位 |
“十三五”规划目标 |
2020年基数 |
“十四五” 规划目标 |
指标属性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11.8〕 |
〔15.67〕 |
〔15.76〕 |
预期性 |
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万人 |
〔3.0〕 |
〔4.94〕 |
〔3.57〕 |
预期性 |
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
万人 |
〔2.15〕 |
〔4.37〕 |
〔3.64〕 |
预期性 |
4.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4.5 |
≤3.52 |
≤4.2 |
预期性 |
5.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数 |
万人次 |
|
- |
〔5〕 |
预期性 |
6.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金额 |
亿元 |
|
〔 46.8 〕 |
>40.0 |
预期性 |
7.扶持自主创业人数 |
万人 |
〔4.0〕 |
〔4.35〕 |
>4.0 |
预期性 |
8.创业带动就业人数 |
万人 |
〔9.0〕 |
〔13.54〕 |
>10.0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险 |
|||||
9.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
- |
≥90 |
预期性 |
10.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32.0 |
41.95 |
43.07 |
约束性 |
11. 其中:企业职工参保人数 |
万人 |
22.1 |
30.58 |
31.93 |
约束性 |
12. 机关事业参保人数 |
万人 |
9.9 |
11.37 |
11.14 |
约束性 |
1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86 |
195.07 |
191.5 |
约束性 |
1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3.9 |
17.18 |
18.7 |
约束性 |
1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9.6 |
26.17 |
28.84 |
约束性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16.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万人 |
8.1 |
11.3 |
14 |
预期性 |
17.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公有制单位) |
万人 |
|
1.95 |
2.2 |
预期性 |
18.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公有制单位) |
万人 |
|
0.55 |
0.6 |
预期性 |
19.高技能人才总量 |
万人 |
3.5 |
4.53 |
5.5 |
预期性 |
20.技工院校招生数 |
万人 |
〔1.3〕 |
〔1.9〕 |
〔1.0〕 |
预期性 |
21.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 |
万人 |
|
11.61 |
7.0 |
预期性 |
22.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 |
万人 |
|
0.31 |
0.5 |
预期性 |
23.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
万人次 |
|
- |
〔12〕 |
预期性 |
24.其中: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数 |
万人次 |
|
- |
〔0.2〕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2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审限内) |
% |
96 |
100 |
>96 |
预期性 |
26.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 |
|
75 |
>60 |
预期性 |
28.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
|
98 |
≥98 |
预期性 |
29.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
|
98 |
≥97 |
预期性 |
五、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
|||||
30.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 |
个 |
|
173 |
152 |
预期性 |
31.人力资源服务业年营业收入 |
亿元 |
|
7.01 |
7.44 |
预期性 |
32.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数 |
万人 |
|
0.21 |
0.26 |
预期性 |
六、公共服务 |
|||||
33.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
万人 |
|
359.44 |
343 |
预期性 |
注:〔〕内数据为5年合计数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彻市场主导就业,政府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方针,明确目标、聚焦重点、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稳住就业基本盘、保住就业最底线,努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全面强化就业优先导向
强化就业优先目标导向,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优先目标和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扩大就业之间的良性互动。转变发展理念,建立有利于吸纳就业的经济增长模式,各级政府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经济增长方式,以及产业结构布局重大调整时,将就业作为优先目标予以权衡,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过程转变为持续扩大就业的过程。加强宏观政策协调联动,构建以财政、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产业、投资、消费等政策围绕就业共同发力的宏观政策体系。构建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各级、各行业出台重大政策、实施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时,统筹评估对就业岗位的影响,提前预判失业风险,同步制定涉及劳动者的安置方案。建立健全对各级政府贯彻稳就业政策、落实保就业责任的考核体系。
二、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
协调经济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把握大理州产业转型升级的机遇扩大就业,发挥政府公共投资、重大项目、产业园区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扩充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现代服务业就业容量,鼓励和扶持中小微企业积极带动就业。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就业的切入点,发挥县域经济资源优势,突出抓好产业项目,强化招商引资,做大做强县域内的龙头企业,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扩大就业。鼓励和引导新业态经济发展,以新业态为引擎扩大就业,落实支持新业态企业同等享受创新创业发展优惠政策。引导“零工经济”、“地摊经济”“马路经济”发展,扩大灵活就业空间。进一步通过本地挖潜、组织见习、协调实习方式,促进灵活就业,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要,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三、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
(一)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和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在中小微企业就业、临时性就业以及其他形式的灵活就业,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和支持外出务工人员等返乡创业,激发创业热情。
(二)不断优化升级创业环境。加快完善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加大金融、税收、市场监管等创业政策扶持,降低创业门槛、简化创业手续、加强创新创业培训和服务,促进创新创业环境优化升级。以高端发展为导向,鼓励创业聚焦大数据、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现代服务业等新技术、新产业。
(三)支持创业载体建设。鼓励企业、院校和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创业孵化机构,实现“产学研用”的有效衔接转换,为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提供相关技术和服务支持。推动“双创”向新行业新技术新业态扩展,贯彻落实高层次人才创新政策措施。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推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公共创业实训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创业学院建设。支持创业平台建设,为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创业者提供创业平台,努力构建融合专家基层工作科研工作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创业孵化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等为一体的综合创业平台,鼓励构建“互联网+”创业培训平台,组织创业创新比赛和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
(四)加大融资和补贴扶持力度。支持各领域发展种子资金、天使资金等社会资本对接大理州创业团队,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初创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针对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创业需求,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创业扶持补贴政策,扩大政府购买就业创业服务项目范围。完善就业创业资金申请发放办法和监督考核制度,提高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五)加强就业政策衔接。健全失业保险促进和稳定就业机制,落实好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鉴定补贴等扶持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制度、社会保障机制,支持劳动者灵活就业和稳定就业。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推进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共享业务。
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
(一)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措施。将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机制,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的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组织实施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月、服务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活动,建立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衔接共享机制和“一对一”就业创业帮扶服务。支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鼓励引导大学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
(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紧盯农村劳动力,持续扩大转移就业规模,创新工作措施,不断加大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转移就业力度;同时,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持续打造“绿色食品牌”,推动“产品+品牌+企业+基地”有机结合,鼓励和支持企业把工厂建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经济,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结合县市产业特点和传统优势着力加大劳务品牌培育力度,积极融入“一县一业”产业推动发展,全方位融入人社综合服务和引导,培育各具特色的县域劳务品牌,持续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劳动力资源支持。支持和推动农民劳务专业合作社建设,以脱贫出列村为重点,逐步推进行政村农民劳务专业合作社覆盖面。通过农民劳务专业合作社组织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和权益保障等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不断推动乡村振兴。
(三)持续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持续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强化分类、精准帮扶,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对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和因失去土地等原因,无法实现自主就业的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帮扶。落实就业困难退役军人托底援助政策,确保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加强对去产能任务较重、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就业援助,对因化解过剩产能造成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摸清底数、精准施策,加大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建立“零就业家庭”入户调查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和专项就业援助制度,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质量,逐步将培训方式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对劳动者知识水平、技能水平的新要求。
(一)大力加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全力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分领域、分层次有效培养一批“需求导向”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
(二)全面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工、培训机构、用工单位参与培训,实现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的普遍、普及、普惠培训。
(三)围绕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培训。对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增强“造血”功能。针对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大力开展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承担社会培训工作。
六、加强失业预警监测和预防调控
重点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中,指导企业妥善安置职工,落实相关税费减免、社保补贴、援企稳岗等扶持政策,做好失业监测预警工作,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规模性失业的监测和应对,制定处置预案,努力防范和化解失业增加可能带来的经济社会风险。加强就业统计监测,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健全失业监测预警机制,适时发布城镇登记失业率数据。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失业保险基金重点用于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及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
专栏3 就业创业重点任务和项目计划 |
1.新就业渠道开发。大力发展共享经济、夜间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型业态,扩宽就业渠道,新增城镇就业岗位15.76万个。 2.农民工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参加培训人员不少于5万人次。 3.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通过构建覆盖劳动力市场、企业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体的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重点把握就业增长、失业水平、市场供求状况。 4.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健全能力培养制度,对基层服务人员、职业指导师等实施差异化分类培训,提高能力提升针对性。五年实现全州公共就业服务系统人员培训全覆盖,职业指导师、创业导师等“能培尽培”。 5.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继续落实就业见习制度,加强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开发高质量见习岗位,切实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每年组织600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积极促进青年就业和成才发展。 6.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园建设。“十四五”期间,鼓励支持州级、县市结合当地创业工作实际,开展创业园区建设。 7.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平台创建工作。争取创建1个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平台,加大政策、服务倾斜力度,引导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带动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 8.企业援企稳岗计划。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继续实施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政策规定,切实降低企业负担,保住现有就业岗位。 9.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积极推动州级、县市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努力争取大理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项目以及洱源县、巍山县、祥云县等县市的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实施,全面提升培训能力。 10.建设与全国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配合省级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功能,按照国家要求,建设与全国统一、接轨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各类就业创业信息全国共享和联网发布,实现失业人员基本信息、求职意愿、就业服务跨地区共享。配合省级建设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实现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国家人口信息之间比对联动。配合省级建设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平台,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并实现与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 11.“创业促就业行动计划”。继续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10类自主创业群体开展创业扶持。“十四五”期间,通过“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贷款40亿元以上,力争扶持创业4万人以上,实现带动就业10万人以上。 |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强化社会保障收入调节功能,实现保障项目基本完备、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服务精细便捷,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一、推进社会保障全民覆盖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加强全民参保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精准锁定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分类施策,继续推进精准扩面。加强宣传引导力度,重点做好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扩面工作,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确保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都能得到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保。
二、健全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
(一)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巩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成果,接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落实国家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提高最低缴费标准,调整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形成正向激励机制。继续对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缴费给予政策支持。贯彻落实省级出台的丧葬补助金制度。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三)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完善失业保险调剂金制度,实现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和使用效率。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放宽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优化申领程序,扩大政策受益面,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有效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就业作用,减轻企业负担。
(四)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和调剂金制度,实现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增强工伤保险基金抵御风险能力和制度运行效能。完善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推动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落实工伤康复机构协议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特殊弱势人群职业工伤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三、强化保障水平,共享发展成果
建立健全保障水平和待遇差距合理,相对和谐的待遇享受机制。贯彻落实兼顾各类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按照国家和省要求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贯彻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有效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就业作用。贯彻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政策和待遇水平动态增长机制,建立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工伤职工、供养亲属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发放标准。继续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四、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安全运行
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增强预决算管理的激励约束作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推进基金监督法制化、规范化。强化“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队伍建设,优化监管机制,健全制度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强化沟通协调,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有效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渠道,打击震慑侵害基金安全行为。强化常态化监管工作落实,持续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评估等专项检查和“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增强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加强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努力提升监督水平。不断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和有效执行。积极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持续推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
专栏4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和项目计划 |
1.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积极促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积极参加失业保险。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2.社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持续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配合省级建立集中信息数据库,逐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相关工作。 3.探索新业态从业人员建立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4.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能力。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服务资源,创新管理体制,建立与统筹层次相适应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协同管理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向参保单位和人员提供统一便捷的服务。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配合省级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增结余委托投资相关事宜,力争取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为基金保值增值提供支持。 6 .完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积极配合省级做好人社数据共享平台和业务协作平台建设,通过建立省级数据共享平台和业务协作平台,横向实现连通省级各相关部门,纵向连通国家、省、市、县人社系统,实现数据汇集、整理、清洗入库,开展数据分析比对,分发、应用,及时交换数据,确实减轻群众办事负担,为事中、事后检查监管提供数据支撑,为开展业务协作提供便利。 7.建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配合省级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以全省一体的经办服务体系和省集中信息系统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以标准规范为保障,采用窗口服务、网上服务、移动服务、电话服务、自助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参保单位和人员提供全网式、全流程、无差别的方便快捷服务,最终实现省级与全国统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目标。 8.社保档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按照省级的安排部署,对社会保险业务存量档案进行数字化建设,与社保信息系统数据库连接,积极配合做好电子档案信息省级集中管理,逐步实现档案信息综合利用。 9.工伤康复平台建设项目。依托社会医疗康复资源,采取购买服务、协议管理的方式,积极争取省级扶持,在州、县结合实际建立工伤康复平台(中心)。 10.工伤预防专项行动计划。以工伤事故高发和职业病风险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持续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与培训,增强企业和职工的工伤风险意识,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 |
深入实施人才兴州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政府人才综合管理职能作用,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实施重点人才工程,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更完善的人才发展体系,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水平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为大理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支持。
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一)完善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健全人才培养引进机制。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引领,依托国家、省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等表彰奖励措施推荐选拔,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健全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政策,简化引进手续,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留在大理、服务大理。以大理州苍洱人才“霞光计划”实施为契机,积极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实施大理州“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专项工程。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外出参与培训学习,鼓励现有人才赴海外自费深造,对留学回州工作人员给予相应支持。加强人才需求调查和人才数量预测,合理制定人才引进规划,增强人才引进针对性。
健全人才考核评价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坚持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从不同行业、不同专业领域的工作性质、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形成科学、分类、动态,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强化对地方和部门的人才工作考核,落实用人单位对人才业绩考核的主体责任,建立合理有效的年度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人才使用、晋升、奖励、收入分配及解聘、续聘的主要依据。
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特别补贴、一次性奖励等薪酬分配制度。加大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激励力度,保障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分享成果转化收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引导、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多元奖励机制。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排头兵、现代化产业体系和乡村振兴的发展需要,以国家、省、州人才项目建设为依托,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不断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素质。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以各种方式向边疆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通过定向招聘、定向培养、定向输送的方式,为人口较少和直过民族贫困地区“订单式”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围绕大理州洱海保护等重点工作任务,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基层人才为重点,建设一支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队伍。统筹大理州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规划,深入实施苍洱人才“霞光计划”,有计划地培养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高端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产业领军人才。
(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继续教育。完善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各地、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在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支持行业在系统内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大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要,开展以院校合作培训、对口挂职锻炼、举办学术论坛和高级研修班等形式培训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构建网络化、开放式、自主性终身教育体系。
(四)深化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办发〔2018〕8号)精神,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健全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机制,强化职称评价在人才使用中的作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职称管理配套政策,规范职称申报评审行为,贯彻落实新出台的《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国家和省级统一安排部署,推动新文艺群体职称制度改革。继续推行中小学教师职称“互联网+评审”模式。
二、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完善技能人才发展政策体系。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覆盖所有城乡劳动者、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全过程、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按照国家部署做好职业资格证书与技能等级证书的有效衔接,对其中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术技能要求高的职业或工种,以及养老、儿童等兜底性和基础性的公共服务职业或工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企业和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大理州实际,对民族特色工艺、本土风味餐饮、特色种植养殖等地方特色产业,选择市场需求大、可就业创业的最小技能单元或模块进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作为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补充。
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以政府激励为导向,以企业激励为主体,以社会激励为辅助的技能人才激励体系。持续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提升技能人才成长空间,构建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立交桥”,进一步落实技能人才在专业技术评聘、应征入伍、单位招考、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政策待遇。
(二)不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突出培养高技能人才。围绕加快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八大重点产业,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培养产业发展急需和紧缺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解决技术难题、实现安全生产、培养后备人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努力壮大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以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首席技师专项为重点,充分发挥有绝活绝技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带徒传技、技术攻关作用。健全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实行首席技师岗位津贴,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充分发挥企业首席技师在承担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任务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先进操作法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和组织推进作用。
持续实施苍洱人才“霞光计划”。持续实施苍洱人才“霞光计划”、“技能名匠培养专项”、“青年技能人才培养专项”、“技能人才培养专项”培养工程,为大理州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撑。
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对竞赛中涌现出的优秀技能人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晋升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创新开展政府引导、工会动员组织、行业企业实施和社会组织各方参与的群众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与工会共同指导行业协会、企业(集团)开展各级各类职工、技工院校系列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大理州职工技术技能大赛”。大力宣传、展示优秀技能人才风采,使“劳动光荣、技能成才”的观念深入人心,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
三、全面提升大理技师学院办学水平
(一)优化环境氛围。畅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深入开展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技能中国行”等主题宣传,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推动落实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参军入伍等相关政策,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规定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政策。
(二)推进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技师学院改革创新,按照“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形成“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办学模式。加强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培养,注重德技并修、多元办学、校企合作、提质培优,实现创新发展,建设现代技术工人培养体系,促进学生技能就业、技能成才。
(三)加强专业建设。推行产教结合,围绕大理州产业发展加强学院专业建设,建成一批与大理州产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3D打印技术应用两个智能制造新专业和航空乘务、铁路客运服务两个现代服务新专业。同时,立足当地特色,与当地知名技能大师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工艺美术专业(木雕、石雕、银器制作方向),培养民族民间工艺人才。
(四)加强师资建设。招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技师学院任教,吸引技能大师和企业能工巧匠参与技能人才培养,扩大技师学院办学自主权,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扎实开展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不断提升师资水平和办学质量。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以及创新校本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素养和能力。
(五)加快项目建设。努力实施好公共实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3D打印技术应用专业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项目,积极争取“一流技工院校”建设项目,力争建成全省优质技工院校,增强学院的发展动力,提高办学质量。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绿化美化,不断推进智慧校园、美丽校园建设。
专栏5 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任务和项目计划 |
1.海外赤子为滇服务行动。按照省级安排部署,聚焦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搭建人才项目交流平台,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2.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围绕大理州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和加大平台建设,力争5年内实现苍洱人才“霞光计划”引进目标,每年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进一步补齐人才缺口。 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瞄准教育、水利、农业、卫生等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每年按照国家和省级下达招募任务和基层岗位需求选拔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有针对性地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 4.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建设。围绕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每年组织一批专家深入到县乡基层一线开展技术咨询、专题培训、科技推广、科技攻关、人才培养和技术指导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 5.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围绕大理州经济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创新能力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面向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继续实施高级研修项目。 6.建设与全国统一的高层次人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配合省级建成动态人才大数据,实现职称和职业资格数据共享咨询,实现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实现全国一网通办,大幅度减轻人才和用人单位负担,提高人才市场配置效率。 7.完善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健全覆盖城乡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实施云南省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培养青年技能人才。 8.特色技能品牌建设行动。依托大理州技能人才相对集中的特色镇、特色村,重点面向具有较高艺术和经济价值的传统民族民间工艺技能人才,打造一批特色技能品牌。 9.职业技能大赛。积极参加云南省职业技能大赛、各类职业(工种)技能竞赛、技能展示交流等活动。配合大理州总工会每两年举行一次 “大理州职工技术技能大赛”,展示优秀技能人才风采,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营造崇尚技能社会氛围。 10.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适应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重点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技师、高级技师和新技师培训。争取培养10名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培养更多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争取建设1个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争取建设 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11.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行动。备案10家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等用人单位,0.5万人次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2.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积极争取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实现以品牌(骨干)专业为核心,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区域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目标。 13. “一流技工院校”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一流技工院校”建设项目,力争将大理技师学院建成全省优质技工院校,建成3个以上优质专业。实施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专项培训计划,争取每年培训一批一体化师资。实施技工院校改造提升,改善大理技师学院办学软硬件条件,提高办学质量。 14.实施苍洱人才霞光计划“技能名匠培养专项”、 “青年技能人才培养专项”、“技能人才培养专项”培养工程。“技能名匠培养专项”每3年选拔一次,3年培养期内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生活补贴,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再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青年技能人才培养专项”每年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非公经济组织中,挑选30名左右可塑性强、有培养潜力的青年技能人才,结合民族传统工艺传承和高新技艺,采取以师带徒、课题攻关、外送研修等方式进行重点培养,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培养经费。“技能人才培养专项”中对农村乡土拔尖人才和民间艺术大师每2年选拔1次,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选拔100名,培养一批素质优良的乡村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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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策完备、制度统一、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打造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优化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更好满足企业、劳动者对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的需求,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体制机制
(一)持续推进制度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加强市场培育、活动规范和监督管理。清理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法规体系。
(二)明确服务管理职能职责。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的责任,健全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司法、财政、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安等部门在人力资源市场规划建设、指导服务、监督管理等各自的职能职责。
(三)健全财政支持机制。积极争取将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并不断加大投入,积极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育、领军人才培养、重大活动举办、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及机构队伍建设,奖励有特殊重大贡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员。
(四)健全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健全人才流动市场机制,强化政策措施,畅通流动渠道,规范流动秩序,完善服务体系,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引导人力资源向基层一线流动。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引才,丰富人才流动渠道。
二、进一步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一)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更好服务就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围绕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创新服务模式,广泛开展联合招聘服务,激发稳就业保就业促就业倍增效应。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重大战略开展就业、灵活就业、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劳务协作等服务,激发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的活力。
(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改革发展,鼓励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高端业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运用新技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
(三)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发展。完善诚信建设相关制度。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良好制度环境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诚实守信、规范发展的共同理念和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一)依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依法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政府监督管理的权利义务和行为。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市场主体活动规范经营。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切实履行依法公开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信息,增强社会监督和协同共治。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计、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收集、发布、监测等制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履行统计权利义务,人力资源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公报、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发展动态等。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事项协调处理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商务、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支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行业自律规范,促进行业平等竞争。
专栏 6 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和项目计划 |
1.骨干企业培育计划。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支持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等方式,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具有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 2.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着力培养一支覆盖经营、管理、技术、业务、学术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才队伍。州级和县市级因地制宜适时开展培训。 |
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制度体系,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体制机制,完善考核奖惩和人员流动机制,推动重点领域人事制度改革,调动各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一)完善岗位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充分发挥聘用合同在人员聘用、待遇、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改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合理确定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统筹管理机制,妥善化解评聘矛盾。按照国家、省的安排部署,落实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行工作。
(二)健全公开招聘体制机制。坚持“高层人才引进”“校园招聘”“考核招聘”“考试招聘”等多措并举的公开招聘机制。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创新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方式方法,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校园招聘、考核办法,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关键岗位和重大项目负责人招聘制度。注重人事考试制度规范建设,建立覆盖全面、作风过硬、素质优良的事业单位面试考官队伍,加强考试设施配备和人员保障,不断提升人才测评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人员流动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机制,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落实《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州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大政办发〔2021〕12号)等调配规定,不断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程序和办法,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理流动。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不断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聘机制,理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口。
(四)推进重点领域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激发其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不断深入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制度。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推动高校建立健全规范的现代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国家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的政策。
二、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完善消防员工资福利。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三、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进一步发挥好表彰激励导向作用,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认真做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专栏7 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和项目计划 |
1. 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云南省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拓宽基层单位人员职级晋升渠道,有效激发基层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活力。 2.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和要求,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 3.云南省工资福利信息决策支持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配合省级做好云南省工资福利信息决策支持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和功能完善,实现在大数据环境下全省工资福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4.事业单位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和要求,逐步建立事业单位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完善工资水平决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5.建设与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平台。积极配合省级做好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现推动人事考试高质量发展,构建全国一体的人事考试服务体系,完善统一的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平台,提升考试命题和测评能力,落实精准选人用人和分级分类考试要求,扩展专业化分级分类的命题队伍,完善人才测评体系的目标。 |
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努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强化劳动监察执法效能。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度
贯彻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引导、支持和推动劳动关系双方建立健全协商协调机制、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提升流动性较强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质量,重点提升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与流动性较强劳动者之间的用工合同签订率。全面落实建设领域“六制一金”实现制度全覆盖,加大非建设领域用人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探索欠薪保障金制度,完善工资支付办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和企业经济性裁员,做好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完善和谐劳动关系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体系,重点筑牢基层一线三方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基础,增强协商协调处置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功能和作用。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加强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开展重点行业用工突出问题治理。积极探索打造“云南智慧劳动关系”新格局,推进劳动关系管理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建设。
二、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健全企业工资调整机制,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按照省厅要求逐步试行行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制度和建立完善最低工资增长评估机制。健全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巩固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落实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重点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促进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欠薪线索和案件的查处机制,及时查处欠薪案件,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大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方式,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积极推广“互联网+监察”,完善监察预警功能,开展线上执法试点,切实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联合惩戒工作力度。
四、加强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效能建设
以鼓励和解、强化调解、优化仲裁、衔接诉讼为主线,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力度,强化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联合办案,调解仲裁与司法裁审衔接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快推进仲裁院实体化建设,规范仲裁院设置管理,加强仲裁员职业保障,推进仲裁职业化发展进程。简化优化办案程序,创新仲裁办案方式,继续畅通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持续强化“流动仲裁庭”模式。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提升办案质效和服务当事人能力。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建立劳动关系群体性纠纷的经常性排查和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专栏8 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重点任务和项目计划 |
1. 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依法查处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8%。 2.实施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优势,在全州范围内实施和谐劳动关系百千万计划、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3.持续推进调解仲裁效能建设。加强裁审衔接,提升调解仲裁工作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简化优化办案流程,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规范仲裁院设置管理,加强仲裁员职业保障,全面落实仲裁工作效能建设各项措施。 4.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在全州范围内选取不少于80户企业作为定点监测对象,建立由县级以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业园区和企业组成劳动关系风险监测网络,进行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 5.加强劳务派遣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工作。 6.农民工体面劳动计划。在全州范围开展农民工体面劳动计划,针对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短板,全面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农民工平等就业、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职业卫生安全等权益。积极维护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新就业形式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 7.智慧劳动关系建设项目。按照省级的安排部署,做好智慧劳动关系建设项目,通过加载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劳动合同电子化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等功能,实现全省劳动关系工作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 8.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在全州范围开展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工作,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方式,建设智慧监察系统,推广“互联网+监察”,完善监察预警功能,开展线上执法试点,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基础建设,推动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 9.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行动。配合省级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行动,每年选取省级国有企业25%-30%比例开展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在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10.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配合省级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每年发布省、州市两级企业薪酬调查指导信息,为低收入群众、技能人才等重点群体和企业提供薪酬指引服务。 |
巩固人社扶贫成果,贯彻落实“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要求,立足就业保障和社保兜底,强化防贫减贫工作措施,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一、全面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
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加强扶持引导服务,全面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建立就业创业长效机制,促进有就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农村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创业。抓住高原特色农业的契机,发挥地域优势,开办产业,促进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扶贫车间,提供更多农村劳动力就业岗位。搭建用工信息平台,积极培育区域劳务场所,实现对低收入劳动力基本信息、培训需求、就业意愿等数据全部入库,开展订单、定岗培训,持续加强劳务协作,实施定向输出。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劳务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就业培训。完善输出劳动力持续帮扶机制,实现“出得去、留得下、能增收”的目标。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帮扶工作。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高就业扶持覆盖面,建立公益性岗位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健全巩固低收入劳动力就业需求监测预警机制。
二、发挥社会保险防贫减贫作用
实现低收入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强化社会保险与低保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防贫减贫作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更好保障低收入人员参保权益。建立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提升工伤职工安全感和获得感。
三、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每年选拔招募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同时,加大“三支一扶”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服务基层能力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人才支撑。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通过强化培训、实践锻炼、职业发展、管理服务等扶持措施,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基层青年人才队伍。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挂职、兼职和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在薪酬待遇、职务职级晋升、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向基层倾斜。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大力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动员各类专家深入基层开展技术咨询、专题培训、联合攻关、科技推广等服务活动。
四、加强低收入劳动者技能培训
加大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落实技工院校招收低收入家庭学生优惠政策,努力使更多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实现技能就业。落实技工院校及各培训机构对口帮扶工作,校地精准对接,以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未就业劳动力为重点,广泛组织多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确保职业培训对农村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应培尽培。
专栏9 人社帮扶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和项目计划 |
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巩固提升计划。完善大理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就地就近就业按比例安排机制,在安置区实施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安置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巩固和完善劳务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对就业困难的,延续支持企业吸纳、外出务工、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措施。对自主创业的,给予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支持。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将搬迁群众纳入属地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及常态化职业技能培训机制。 |
围绕信息化、标准化、均等化,以“互联网+”为引领,打造“智慧人社”,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为重点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统一规划建设、服务标准、工作职能,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互联网+”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领域的融合应用,进一步完善大理“就业通”信息平台,实现政策实施、就业管理、金融支持、招聘服务、岗位信息全程信息化,让就业服务向网络信息化转变。构建州、县、乡、村四级就业服务体系,依托互联网,动态管理服务本辖区所有劳动年龄段内人员,推动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基层延伸、就业岗位网络共享。改革创新就业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探索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多渠道加强市场供求信息对接,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效信息对接。积极推进公共创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众创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质量
加强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为适应省级统筹、全国统筹的要求,加快理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强化省级集中统一管理职能,完善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和岗位设置,推进综合柜员制度服务模式改革。建立完善更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信息化,积极配合做好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平台建设,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以标准规范为保障,发挥省集中信息系统优势,推进经办管理线上线下衔接互通,实现经办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精准高效协同。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据化转型,提升社保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构建“事前承诺—事中监管—联合惩戒”的新型信用管理模式,提升社保经办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提高社保经办管理效率和服务可及性。
三、提升人才公共服务水平
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培育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上下互动、相互配合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深化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改革,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营造创新生态体系转变。积极培育专业化的人才服务机构,大力开发公共服务产品,拓展公共人才服务内容。积极培育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职能。加快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服务系统。完善海内外人才服务保障体系,积极打造以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继续教育基地为主体的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完善州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形成统一规范、竞争有序、覆盖面广的人力资源市场。围绕经济转型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结合区域发展和产业布局,选择一批经济、科技、人才等条件较好的地区和产业园区,建设人才服务发展示范区。
四、健全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系
提升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打造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社会组织和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劳动关系领域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模块,推进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积极配合省级打造“云南智慧劳动关系”新格局,推进劳动关系管理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建设。完善和谐劳动关系标准和评价体系,开展线上申报、评选等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提高企业参与度,提升企业自身劳动关系协调能力建设。
五、提升人社窗口服务质量
持续加强人社窗口服务建设,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办事指南,合理设置办事大厅服务岗位,推广“综合柜员制”,实行“一窗受理”“一窗通办”。开发推广业务窗口大厅智能服务终端,分担实体窗口业务流量,提升业务处理效率,精简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营造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健全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立差评投诉问题的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健全窗口单位检查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在评比表彰、晋级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向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倾斜。
六、 加快以“智慧人社”为目标的信息化建设
以”智慧人社”为目标,加快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结合“互联网+人社”和全国统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构建服务全州的人社互联网服务平台,从人力资源管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综合管理等领域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业务平台、资源和服务的整合。健全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配合推进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落实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任务,加快推进部门内、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共享。推进人社全业务网办,实现人社业务网办应上尽上,打造网上人社公共服务渠道,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卡应用环境和服务环境,大力推进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推动社会保障“一卡通”管理服务模式实现,持卡人数达到360万人。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完成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承载信息系统的等保测评和备案,完善网络准入制度和运维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专栏10 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和项目计划 |
1.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全州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覆盖率达96%以上,持卡人数达到360万人,基本实现全民持有。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实现就业补贴、社保待遇、农民工工资、惠民惠农补贴等“一卡通”发放,推动政务服务、就医服务、城市服务线上线下“一卡通”应用。 2.人社信息化创新提升攻坚行动。聚焦解决当前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和监管能力不足问题,适应人员流动和平台经济等发展要求,配合省级开展人社信息化创新提升攻坚行动,集中整合数据资源,简化优化业务流程,推动人社系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创新应用水平。 3.一体化的人社在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配合省级做好一体化的人社在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打造后台统一、渠道多元、同源发布、协调联动的线上服务格局,全面支撑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各领域业务线上办理,与各级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形成全省统一的线上服务总门户。 4.“智慧人社”建设项目。配合省级做好“智慧人社”建设项目,完成信息化管理相关业务系统建设,实现人社业务全面信息化。完善人社信息化基础平台建设,为智慧人社提供基础能力支撑。完善安全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建设智慧人社指挥调度平台,实现全省人社 “一屏”管理。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创新提升行动建设,推进人社“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 5.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宾川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争取新建部分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险保障服务中心,实现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全覆盖。 |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繁重,要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持党对人社工作的领导
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在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信仰、提高政治能力、强化组织实施、净化政治生态上持续用力,抓实党建与人社工作“双推进”,把党建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动能,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证。
二、加强组织实施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的贯彻执行,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发改、财政等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办法、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落实责任,高位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地落实。
三、加快法治人社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和省人社厅关于人社法治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全面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程序,推进重大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遵循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抓好法治人社宣传。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健全完善干部学习教育制度和机制,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引领人社干部队伍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强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人社机关。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培训、培养和交流体系,不断提高人社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素质和能力。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社干部队伍。加强行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教育宣传,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为行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沪滇合作等平台,强化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培训、培养和交流体系,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素质和能力。
五、加大保障资源投入
加大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保障规划实施。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十四五”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充分熟悉规划内容和重点任务,将规划内容实施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加大资金争取和投入力度,向重大项目倾斜,确保重大项目按时完成。提升技术基础平台建设水平,加强数据统计工作,增强数据对于决策的指导作用,科学决策。
六、加强研究和宣传工作
围绕中心工作,紧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推进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探寻改革创新突破点,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建立健全专家库、资料库、基础数据库和决策咨询系统。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工作,把握正确导向,坚持价值引领,强化依法管理,创新宣传方式,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力度,持续常态化开展人社政策“五进五送”活动,提高人社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率。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加强基层宣传,积极构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新格局。加强舆情监测,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提高机关工作和业务运行的透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加强监督指导
加强规划的实施、协调,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强化对十四五规划指标数据的统计分析,按计划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加强规划的考核督导,加强对各地业务的指导,将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各级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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