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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647B/2022-00012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司法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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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

大理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部署,州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州政府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现将大理州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大理州党政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委、州政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困难问题,安排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全力支持、充分保障各部门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年内州委常委会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分别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各4次。二是健全制度保障。全面推进法治大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制定了《法治大理建设规划(2021-2025年)》、《大理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大理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列入大理州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州级各部门的综合考评。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全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四是提升法治思维。严格落实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首题必学法”常态机制得到全面落实,年内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12次。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把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内容纳入全州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实施全州“八五”普法规划,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加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运用,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网上可办。集中开展首批“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要素梳理,推动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加快首批主题事项实现一张表单、一次告知、一窗收件、一次办成,全州“最多跑一次”率达到93.88%。加强12345政务热线平台建设,完成7×24小时人工服务、号码归并等工作,累计受理群众来电106116次。二是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机制。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清理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公布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三是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大理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权便利度,健全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建成州、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75个,实现与民营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服务事项在网络平台一站式办理。四是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各级各部门形成《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大理州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78项)》,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全州司法行政、人社、市场监管、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系统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服务事项共计8745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成地方立法工作任务。认真执行《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182022年)》,完成《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起草工作。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程序,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把前置审查、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必经程序。州政府制定并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审查县(市)政府和州级部门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备案13。三是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抵触或者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县(市)和州级部门开展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计划生育等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文件1116件,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

(三)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出台《大理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办法》,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在规划编制、生态保护、价格调整、重大行政处罚等工作中全面实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在州、县(市)、乡镇三级政府及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咨询论证作用,促使法律顾问参与政府立法、合法性审查、疑难复杂案件论证常态化。州政府法律顾问室年内共办理法律事务383件次,提出书面法律意见178件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全面完成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4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基础上,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更新公布行政权力5889项、责任事项45261项、追责情形44156项,同时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双随意一公开”事项清单及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强化音像记录,配齐配强行政执法记录设备,目前全州各级各部门持有的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共9192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州、县(市)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备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4023件。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托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对全州行政执法动态全面监督。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2277名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申领行政执法证件1739件。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组织6个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开展12期共27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行政执法培训。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对各县(市)报送的文化旅游、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3个系统行政执法案卷51卷开展评查,合格率为92%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州政府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执行向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2021年州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33件,政协提案299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二是强化审计监督。2021年全州共完成审计单位173个,提出审计建议373条,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审计监督全覆盖。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动态管理,扩大主动公开覆盖面,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各类规划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统计数据以及财政、公共卫生、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序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开规范化、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大理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1年全州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54件,受理140件,审结130件,其中直接纠正(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行政行为比例为17.7%,间接纠正(终止)行政行为的比例为9.2%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稳步提升。二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1年全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20481件、调解成功19855件,调解成功率97%排查纠纷6260件,预防纠纷1840件。全州成立10个诉前委派调解中心,接受法院委派案件5496件,调解成功2867件。三是及时办理信访事项。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实现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大理州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上有差距。少数部门和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措施落实的紧迫感、责任感不强,缺乏长远规划,推动落实的主动性不强。二是在政府职能转变到位上有差距。“放管服”改革落实还不够到位,上级行政审批事项和有的行政处罚事项向县(市)一级行政机关下沉后,存在“放得下,接不住”的情况。三是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有差距。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少数行政执法部门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重视,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基层执法部门的执法权责不匹配、执法力量不足、执法队伍不稳定的情况仍然存在。四是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上还有差距。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中,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五是法治队伍力量仍然不足。部分单位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作用发挥不充分。

四、2022年工作打算

(一)突出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及时动态调整。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审批便利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改革步伐。加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州政府规章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理论研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建立健全制定协调机制,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三)规范行政决策制度机制。始终把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健全完善依法决策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绩效考评、发挥作用制度。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行政事项下放基层,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洱海保护、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五)深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推动完善和解、调解、公证、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强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全面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建设制度。

(七)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加强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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