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坚决扭转湖泊保护治理的严峻形势,保护好“高原明珠”,决定实施“湖泊革命”攻坚战,印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大理州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结合洱海流域种植结构及化肥、化学农药使用现状,拟通过推进洱海流域种植结构调整、化肥减量、化学农药减量的实施,有效削减种植业生产带来的污染负荷,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制定了《洱海流域“十四五”种植结构调整方案》《洱海流域“十四五”化肥减量方案》《洱海流域“十四五”化学农药减量方案》,并报请州政府以大政办通〔2021〕82号印发实施。
二、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涉及大理市、洱源县有种植业生产的16个乡镇(街道),国土三调耕地面积63.64万亩(其中大理市28.83万亩、洱源县34.81万亩),占流域国土面积的16.54%。
三、目标任务
种植业生产涉及作物种植种类、作物需肥规律、病虫草鼠害防控等技术,在生产过程中,3个方案同步实施,集成综合技术推广。
(一)种植结构调整方案。主要目标:到2025年,蔬菜、水果、地栽花卉和中药材种植面积“只减不增”,其中蔬菜种植面积比2020年减少1.5万亩;水稻、豆类、油菜、烤烟等作物“只增不减”,其中水稻、烤烟种植面积分别比2020年增加2万亩、1万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达到47.89万亩以上,种植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承载力基本匹配,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主要任务:一是围绕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坚持和践行“严管严控”策略,减少种植业结构不合理带来的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按照洱海保护的要求调整种植结构,禁止种植大蒜,调减蔬菜播种面积,减少水果、地栽花卉和中药材种植面积;二是以大理市海西片区为重点,扩大水稻、烤烟两种作物种植面积,增加豆类、油菜两种作物种植规模;三是以“水稻—豆类、水稻—油菜、烤烟—豆类、烤烟—油菜”等作物轮作及水旱轮作为主,注重上下茬作物的生态“链接”,2021年至2022年每年实施耕地轮作6万亩,2022年至2025年每年实施水旱轮作10万亩以上;四是以提高绿色产业规模、质量、效益为重点,以增强绿色产业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积极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大力推广以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为主的绿色有机种植,以绿色为基础、有机为方向,建设一批绿色有机示范种植基地,新认证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主要农作物按绿色有机化模式种植。着力打造“洱海绿色食品牌”,2021-2025年新增认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100个以上;五是加大良种良法配套推广,突出优质高产高抗品种和多功能种植方式,从源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在品种结构上,水稻抗(耐)稻瘟病等品种、豆类抗(耐)锈病等品种、玉米抗(耐)灰斑病等品种推广应用率均达到95%以上。在种植方式上,主推大春水稻、烤烟、玉米与小春蚕豆、油菜等轮作模式。
(二)化肥减量方案。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立健全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技术体系,施肥结构和施肥方式更加合理,科学施肥水平全面提升,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作用更加明显。2025年化肥施用量(折纯)比2020年减少114吨、减3%。主要任务:每年采集化验土样580个,实现洱海流域取土化验全覆盖;每年建立10片有机肥+有机水溶肥或微生物菌肥等新型肥料为主的化肥减量示范区,每片不小于100亩;每年开展农户培训1000人次以上;每年设立250个肥料使用调查点,掌握用肥情况;每年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30万亩。
(三)化学农药减量方案。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立健全环境友好、生态兼容型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体系,农药使用品种结构更加合理,科学安全用药技术水平全面提升,力争洱海流域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5%,生物农药使用比重提高10个百分点,实现病虫害绿色防控全覆盖。主要任务:完善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11个病虫害监测网点,实施准确测报;累计安装3600盏杀虫灯,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每年实施绿色防控50万亩次;每年在水稻、玉米、蔬菜等作物上建立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0.8万亩以上;每年设立250个农药使用量调查点,掌握用药情况;每年开展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培训12期900人次;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100个。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任务目标明确,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工作。大理市、洱源县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3个方案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洱海流域农作物绿色有机种植所需资金纳入洱海保护治理专项资金予以统筹安排。“十四五”期间,对新获得绿色或有机粮油产品(含有机转换期)认证证书、认证产品生产基地在洱海流域范围内、种植规模50亩以上的,按绿色产品每个证书3万元、有机产品每个证书5万元的标准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对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按每年每亩1200元、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按每年每亩1600元的标准给予农业经营主体奖补。对农业经营主体奖补按《洱海流域绿色有机种植奖补方案》(大办发〔2021〕16号)执行,采取“先认证、后奖补”的方式进行奖补,奖补资金每年兑付1次,次年1月底前由奖补对象向乡镇(街道)申报,县(市)农业农村局初审,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审定,州农业农村局复核并进行公示,按程序审批后由州财政拨付到县(市),再由县(市)兑付到奖补对象。
(三)强化科技支撑。州、县市农业农村、烟草等部门科技人员重点开展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培育关键技术试验研究及创新成果示范,以及农作物新品种引育试验、作物及品种区域布局和新技术模式研究与推广应用,集成推广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积极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区,以点带面,推动全流域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和化肥、化学农药减量。
(四)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在稳定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建设绿色有机化种植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田园综合体。鼓励发展地域相连、产业相同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土地流转、托管经营、订单带动、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推动种植业适度规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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