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6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理州关于加强新时代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2〕5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
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是红十字会在基层履行法定职责、开展红十字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承担着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能,是中国红十字会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理州红十字会独立设置为正县级机构,于2008年独立运行,12县市红十字会于2010至2012年独立设置为正科级单位。当前,基层组织建设十分薄弱,全州仅有15个乡镇建立了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严重制约着全州红十字会依法履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开展。为了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十分重要和必要,一方面有利于红十字会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另一方面有利于切实开展应急救援、人道救助、应急救护,推进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等工作,广泛动员人道资源,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二、编制依据
《实施方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带群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南省红十字会关于加强新时代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云南省红十字会关于推进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2019年8月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室印发《大理州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编制。
三、《实施方案》内容解读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5个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守正创新,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壮大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推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起来、活起来、强起来,着力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为做好新时代红十字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以党建带群建。 2.坚持有效覆盖,在乡镇(街道)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在有条件的村委会(社区)、学校、医院、机关和有规模的企事业单位推进。3.坚持资源共享,以党群共建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4.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三)目标任务
1.基层组织覆盖面不断拓展。到2023年9月底,在乡镇(街道)建立红十字会率达100%。逐步在有条件的村委会(社区)建立红十字会,在村(社区)不具备建立基层红十字会条件的,可按地域相近原则,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分期分批在大中专学校、县级中学、职业学校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学校,省属、州级、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等建立红十字会,至2025年建会率达50%以上;鼓励有积极性的其他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在机关、其他企事业单位推动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
2.基层组织阵地活力不断增强。每个乡镇(街道)努力打造至少一项红十字特色品牌。
3.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培育一批具有鲜明红十字特色、较强社会动员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的基层组织;积极发展会员和志愿者,发展人数逐年增加。
(四)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明确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坚持党建引领的原则进行申请审批和备案;细化了乡镇(街道)如何建立基层红十字会;村委会(社区)如何建立红十字会或红十字服务站;教育体育系统如何建立基层红十字会;卫健系统如何建立基层红十字会;有积极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如何建立基层红十字会。同时明确了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工作职责、制度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和平台建设。
(五)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县级红十字会的主体责任和相关单位的责任;强化工作指导,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加强对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指导和组织开展相关红十字活动;严格督促检查,按照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开展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确保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达到预期效果;加强工作保障,各县市人民政府从人财物和政策支持方面给予保障;加强宣传报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红十字会的知晓率和公信力,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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