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寸 力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免去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 辉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审计局副局长;
左剑文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启明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地震局局长职务;
李兆龙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梁育鸿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柴建荣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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