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总第226号)
2022年第9号
目录
1.永平县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4月14日,大理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永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永平县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为14279.92万元,比2019年的31079.51万元下降了16799.59万元,降幅为54.05%。其中:产业发展项目13个,投入资金4474.92元。
2021年永平县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为9822万元,比2020年的14279.92万元下降了4457.92万元,降幅为31.22%。产业发展项目为15个,投入资金3096.95元,比上年下降了30.79%。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脱贫摘帽以来,永平县人民政府在稳政策、防返贫、固成果、促衔接方面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继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但审计也发现,由于农村发展基础仍然薄弱,县级财力十分困难,稳定脱贫的支撑不强,导致永平县衔接资金投入大幅下降,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信息部分失真,部分脱贫群众收入的稳定性得不到保证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局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失真。
(二)部分集中养殖项目闲置。
(三)部分产业扶持项目绩效不佳,稳定增收持续性不强。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衔接资金投入力度不够。
(五)永平县交通运输局将衔接资金12440000元用于2019年以前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遗留下来的债务。
(六)永平县财政局滞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7871000元。
(七)龙街镇部分项目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6771472.37元。
(八)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及时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九)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及时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十)博南镇核桃新村贫困地区农产品反季节配送项目冷库建设工程未明晰产权。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就业局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失真,审计期间已整改;部分集中养殖项目闲置,责成永平县人民政府督促县乡村振兴局和相关乡镇认真研究,盘活闲置的资产;部分产业扶持项目绩效不佳,稳定增收持续性不强,责成永平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及乡镇积极催收,加强沟通协调,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产业项目绩效,确保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衔接资金投入力度不够,责成永平县人民政府制定措施,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大产业发展投入,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力度持续稳定;永平县交通运输局衔接资金元用于2019年以前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遗留下来的债务,责成永平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将资金归还原渠道永平县财政局滞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责成永平县人民政府督促县财政局将滞留滞拨的资金及时安排下拨;龙街镇部分项目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责成永平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县财政按照实际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款;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及时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问题,责成永平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尽快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向有关部门报送,完善项目建设程序;博南镇核桃新村贫困地区农产品反季节配送项目冷库建设工程未明晰产权,责成永平县人民政府督促项目实施部门限期整改,明晰产权。审计查出的相关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永平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将闲置的集中养殖项目出租,编制相关项目竣工财务结算报告,追缴分红资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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