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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市场监管局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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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助推市场监管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来抓,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始终坚持法治思想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学习中央和省州党委各级会议精神,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了全面的部署。二是建立完善组织机构。不断完善法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执行《大理州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大理州市场监管局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等行政执法试行制度,机关设置法规科负责单位法治建设日常工作,聘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工作协同运行有效。三是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把健全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每年初向州委、州政府及依法治州办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落实《大理州开办及注销企业指标优化提升方案》,实现线上线下并联审批,有关登记环节压缩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面推行“云南省企业注销服务专区平台”应用,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二是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州级和各县市坚持提供免费刻制公章及免费邮寄营业执照服务,实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零成本;改变税控设备“先买后抵”的领用方式,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实现新税控设备零成本。三推行告知承诺事项工作2022年共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市场主体设立、变更登记61件,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授权签字人43件。不断规范执法权责清单根据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截至2022年11月底,我局涉及的行政职权共8类,总计1066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8703项、追责情形共计9210项。持续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2年度州级各成员部门共制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计划621个、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68个,检查力度不断加大,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一是完善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并不断完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等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坚持合法化审核,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严格执行《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严格执行集体讨论。2022年,党组会议学习研究法治议题4次。二是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用云南善律律师事务所以包干服务方式签订合同作为我局2021-2024年法律顾问单位,依法聘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办理应诉案件2件,通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审核文件合同、参加案卷评查、接受决策咨询10多次,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运转有效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一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大理州《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和前期印发的《关于组建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关事项的通知》,持续跟进推动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形成《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供州委编办参考。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均按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实施。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建设和信息共享,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制度。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的清理规范,根据省州司法机关要求,重新录入执法人员信息,按照标准上传执法证件照片,积极上报审批办理全国统一的执法证件,为新调入人员申请办理执法证件。目前,我局144人依法持证,并对退休人员执法证按相关规定进行了收回。四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抓住“铁拳行动”契机,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管,组织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23次年内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814件,罚没金额967.59万元,全州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安全事件。五是全面开展案卷质量评查。今年州本级开展案卷评查2次,共评查行政许可案卷20卷,行政处罚案卷32卷,评查结果为39优秀、13卷合格;配合省局开展案卷实地评查1次,共评查行政许可案卷30卷,评查结果为30优秀。对评查查找问题层层进行通报,及时加强整改规范,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六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调成立大理州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大力开展“药剑”2022联合行动,开展“两品一械”联合检查362次,市场监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件、涉嫌犯罪线索8条,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18件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假劣药品认定工作委员会,为公安机关出具假药认定意见书53份,出具涉案疑似假劣药品检验报告书74份依法积极支持配合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工作,州级向公安机关移送食品违法犯罪线索1个,严格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2份,规范办理检察建议一份、监察建议一份;无其他司法建议。

)聚焦执法改革,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建立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二是建立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对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和送达执行等情况,原则以文字方式对整个行政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机关配备法制机构人员3人,聘请公职律师1人,依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切实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

)突出监督实效,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一是自觉接受州人大州政协监督。始终将接受监督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途径,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州政协的民主监督。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件4件,协办件1件;政协委员提案20件,其中主办件6件,协办件14件通过安排,相关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办理程序、时限和要求,逐件认真办理,圆满完成了办复工作。按时办结率为100%,见面率和满意率100%,办理结果均为A类。二是强化审计监督。今年接受州审计局对大理州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一次,审计监督均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对反馈的相关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和规范。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覆盖面,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目前,正常运行微信公众号1个,推动运用新媒体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成为新常态。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今年我局共办理州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交办复议案件2件,办结率100%,按照时限要求录入了固定系统,年内未出现因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或变更、撤销情形。二是全面落实行政应诉制度。2022年,我局办理省高院再审案件2件,2件均已办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无败诉情况。三是及时办理信访案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认真完成当事人的信访诉求和上级领导批示的信访件,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均实现100%。四是认真办理投诉举报。大理州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共接听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来电36502件,其中咨询23256件,办结率100%;投诉10778件,已办结10329件,办结率95.83%;举报2468件,已办结2382件,办结率96.52%。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9.85万元。共接到并办结政府“12345”热线转办件1683件,办结率100%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全面开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召开后,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党组织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收看党的二十大实况视频,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全文内容,邀请专家宣讲,局领导带头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谈体会,深刻领会二十大精神实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在局党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有关论述的基础上,组织“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期,邀请专家解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综合法律法规,全体干部职工在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中积极学习关于市场监管领域的相关专业法规和党内法规,积极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氛围。认真开展法治建设培训。通过邀请法律顾问就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务进行解读,法制审核人员就规范行政执法实务进行分享,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视频,与会人员进一步掌握了《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实质和操作实务,进一步从规范执法着装、处罚文书使用、执法证件管理、落实执法制度、加强案卷评查等方面提升了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对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要性的认识。

(九)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认真落实普法责任。一是根据州委和省局“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了《大理州市场监管法规第八个五年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分解普法任务,及时印发实施,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按照全省全州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紧密结合部门职能,抓住“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20”计量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月、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药品科技活动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10·15”世界标准化日和“12·4”宪法宣传周的契机,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多次,发放法律书籍、宣传画、知识手册17万多册份,发布公益广告15000多条,宣传受众30多万人。三是结合部门实际,利用“大理市场监管”公众号平台,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发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8则、养老诈骗广告违法典型案例4则,并向省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典型案例20则、向州司法部门报送相关典型案例4则。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党委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一是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差距。党组带头、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相关法律知识的机制已经形成,但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不够。二是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还有差距。尽管各级部门及监管干部依法开展了大量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工作,但由于市场监管业务广泛,涉及法律法规较多,监管事项交叉不清,行政执法中还是存在不够规范的地方。三是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不够全面。行政执法过程中,尽管各级都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用于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但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和从各类督查调研情况看,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仍然存在很大空间。四是基层人员编制与任务不匹配、执法队伍青黄不接、经费设备难以保障因市场监管业务体量较大,越到基层,人员编制与繁重任务不匹配的情况越突出。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度(试行)》。按照制度要求,主要领导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参加州委及单位组织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活动8次;参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期;参加党组组织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集中学习1次;参加州政府常务会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书面解读;牵头组织“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期。二是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制定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年度工作一并安排;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制定《大理州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听取“铁拳行动”专项汇报2次,积极推动“铁拳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专题研究《监察建议书》反馈问题,牵头研究制定规范行政执法9个试行制度;亲自研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1次。三是及时报送个人述法专题报告。主要领导在法治建设中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突出依法行政,全面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市场主体倍增、乡村振兴、洱海保护等中心工作,推进食品药品、化妆品、重要工业产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保护和价格监管各项重点工作再上新台阶。年底,根据《中共大理州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通知》,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向州委考核办述职,并向依法治州办报送述法专题报告。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推动市场监管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做好“放管改革工作,推进“减证便民”,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配合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审查。

(三)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专家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完成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监管方式转型升级。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坚持自觉接受州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州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财政监督,不断规范部门资金使用;坚持加强政务公开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覆盖面,保持运用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新常态。

(六)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力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成功率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行为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推动信访问题在基层有效解决。

(七)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为重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法规学习实践,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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