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大理州自然资源工程中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力优势和技术支撑作用,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理州2023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征集自然资源工程中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人选,重新组建自然资源工程中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
一、征集对象
1. 从事土地工程类(国土调查与监测、土地评价与评估、土地利用与保护、不动产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储备、土地征收、土地开发与经营、土地经济等专业); 2. 地质勘查工程类(地质调查与资源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地质、地球化学勘查、地质实验测试、探矿工程等专业); 3. 测绘工程类(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等专业); 4. 国土空间规划工程类(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区域规划等专业)方面的专家或专业人士。
大理市自然资源局推荐不少于9名符合条件人员;除大理市以外各县推荐不少于5名符合条件人员。
大理州范围内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技术能力,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知名度。
(三)熟悉国家及云南省有关职称政策,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实践经验丰富。
(四)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热心职称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三、征集程序及要求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所在单位审核、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大理州自然资源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人选推荐表》和《大理州自然资源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汇总表》,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报申报人所在单位。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人员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征询纪检部门意见。
(四)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征集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组建大理州自然资源工程中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
《大理州自然资源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人选推荐表》《大理州自然资源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请于2023年6月17日前邮寄或送达至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电子版发送至963552039@qq.com)。
联系人:徐家涛,联系电话:2316648
地 址:大理市开发区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
邮 编:671000
附件:附件1:大理州自然资源工程中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人选推荐表附件2:大理州自然资源工程中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专家库人选汇总表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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