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索引号: 15239276L/2023-00232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一季度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检查的情况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0日
  • 来源: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州级有关部门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要求,州政府办公室对一季度全州政策解读工作开展了全面检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数据采样时间段内,州政府办公室共普查主动公开在政府网站的政策性文件20份,政策解读36份(含转载各级解读)。其中,存在问题的政策性文件5份、政策解读10份。发布总体合格率为73.2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应解读而未解读。部分文件起草单位未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第四条“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和第七条“三同步”的要求制作解读材料或解读产品。例如: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乡村振兴局分别起草的《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2023年秋粮生产意见的通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通用机场中长期布局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均未发布有关解读材料或解读产品。

(二)发布过程不规范。部分单位在发布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格,发布不规范,存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未相互关联的情况。例如:《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未关联解读材料,《关于印发<大理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日常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政策解读、《关于推进全州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大理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任务分解方案》政策解读均未关联原文件。

(三)解读发布超期。部分单位未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解读材料。例如:州应急管理局发布的《解读:大理州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云龙县发布的《云龙县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年)》解读、剑川县发布的《剑川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打包付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均存在发布超期的情况。

(四)发布逻辑错误。个别单位发布过程审核不严谨,时间逻辑混淆。例如:《剑川县2023年城乡居民房屋自然灾害综合保险政策解读》发布时间逻辑错误。

(五)多元化解读比例过低。普查中发现,全州12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没有采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动漫、图表、视频等形式制作解读产品。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要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要求,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以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多个部门联合起草、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其他联合发文部门做好解读工作。同时,要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与公文办理环节有机结合,对解读材料的内容质量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二)提升政策解读业务水平。政策起草部门要按照《工作办法》中第八条规定的4类应当解读的范围进行解读,特别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同时发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编制说明等。在起草政策性文件时,要同步谋划、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主要包括文件标题、文件类别、解读形式、文字材料、发布渠道、发布时间等要素。解读材料严禁照搬照抄或以文件精简版的形式出现,要按照《工作办法》中第十条要求的七项内容起草解读。

(三)强化政策解读监督保障。各县市要加强对辖区内行政机关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以季度为单位对政策解读情况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主动公开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应当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对政策解读工作的监督管理,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涉及的问题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于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内完成整改

2023410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