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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公安局

大理公安五措并举守住“风花雪月”里的人间烟火气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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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云南时强调“云南生态旅游和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丰富,要继续依法整治‘不合理低价’、强迫购物等市场乱象,守护好云南旅游这块金字招牌,推动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大理州公安局根据公安部和省厅党委安排部署,积极筹划、主动作为,服务大局,把创造良好的旅游治安环境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持续推进旅游治安整治、不断提升保障服务全域旅游的能力,全力维护全市旅游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大理作为全省、全国乃至全世界知名的旅游胜地,素有“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美景和“风花雪月”的美誉,全州共有旅游资源景点500余处,列级旅游景点130多个,国家A级以上的景区25个。随着暑假、假期、旅游高峰期叠加,大理旅游热潮迅速升温,为规范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促进全州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守护好“有风的地方”,大理州公安局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坚持高位推动、正面引导、案件查处、乱点整治、面上防控一体化运行,提前谋划,科学部警,强化联合执法,着力治乱清源,积极打击涉旅违法犯罪,切实保障全州旅游市场稳定有序。

精心谋划部署,压实各级责任。大理州公安局立足暑期旅游形势提前谋划部署,节前积极开展景区景点涉旅重点场所隐患排查和乱点整治,州局党委组织召开12县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及州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3次召开调度会、1次推进会对暑期安保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同时,由州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率州局相关部门深入挂钩联系县市督促指导,建立由州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以上领导干部带队到县市驻点指导和巡回督导制度,12县(市)公安局“一把手”深入辖区督促检查,确保暑期旅游安保工作和“夏季行动”落实、落细、落地。

紧盯突出重点,严打违法犯罪。依托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和“夏季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十条》,以打击强迫交易、商业贿赂、阻碍执法、偷税漏税、故意伤害、“酒托、药托、游托”欺诈消费、拉客揽客、侵犯游客人身安全、旅游养老诈骗等“八类涉旅违法犯罪”为重点,严厉打击涉旅违法犯罪。暑期以来共侦办涉旅违法犯罪案件22起,对涉旅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强化协同共治,整治涉旅乱象。密切配合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税务等部门深入推进旅游领域乱点专项整治,交警部门联合州文旅局和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暑期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在大丽路和大凤路设卡点负责查处旅游车辆超员、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期间,共整治旅游治安乱点21个,排查安全隐患134处,现场整改52处,排查旅游车辆324辆次,强势打压涉旅乱点、乱象。

夯实基础基层,提升治理效能。大理州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暑期旅游市场安保工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坤先后多次带队深入大理市涉旅重点场所开展调研,听取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一线民警的意见建议,组织州公安局280余名警力下沉大理市公安局支援古城派出所。依托大理古城6个警务亭,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屯警街面、动中备勤,扁平指挥、快速高效”的原则,不断优化接处警、街面巡逻效率,以最快的速度出警,及时缓解交通拥堵,做到有警出警、无警巡逻,发挥纽带作用,妥善处理游客求助。暑期以来共调处涉旅矛盾纠纷232场次,服务救助游客1134人次,成为了守护游客最贴心的爱心驿站。

加强值班备勤,确保高效运转。严格执行公安机关领导双带班制度,坚守岗位履职担当,抓好暑期安保各项措施落实,针对全州暑期旅游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从组织指挥、警力部署、交通管控、后勤保障等方面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加强分析研判工作,进入暑期旅游高峰期以来,抽调公安民警与州文化和旅游局协同联动,实体化运作综合调度指挥中心,高效处置涉旅投诉及涉旅违法案件查处,大理未发生涉旅重大警情及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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