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36号)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大理州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全面进驻和统一受理。各有关部门于2024年3月底前将负面清单外的事项统一纳入州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提供办理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进驻事项要全面纳入综合窗口“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二、规范事项办事指南发布。各有关部门要按规范要求在云南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布服务事项详细办理地址和咨询、投诉渠道,严格按照办事指南提供服务,提升政务服务办理质效。
三、做好综合窗口及派驻人员授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动进驻事项委托、授权工作,即办事项当场办理、即时办结,承诺办结事项授权由综合窗口受理,加快推行“收件即受理”。
四、及时优化和动态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情况和部门业务工作实际,及时优化和动态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做到负面清单事项只减不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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