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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647B/2023-00017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司法局

大理州司法局关于对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023199号建议的答复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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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应凡代表:

您在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开展基层联动普法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2023199号)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大理州普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接此建议后,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办理此建议的工作组,加强与州法院和州检察院的沟通联系,综合州法院和州检察院的答复意见,现回复如下:

一、大理州基层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大理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系列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普法基础。一是针对压实普法责任制方面。州普法办制定了《大理州州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和《大理州进一步加强普法责任制落实的工作方案》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压实全州各级各部门普法责任,丰富和拓展延伸“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内涵和外延。二是针对乡村振兴普法工作方面。州委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州司法局印发了《“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州检察院印发了《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措施》,各部门相关意见、方案、措施等,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结合部门工作职能职责,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乡村地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聚焦重点内容,弘扬法治精神。一是深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开展洱海保护治理、扫黑除恶、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贯彻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切实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自2021年以来,全州组建105个普法讲师团,开展各类法律咨询和法治讲座10000余场次;推送宣传内容60余万条;制作宣传板4000余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余万份;年平均受普法教育近50万人次。

(三)明确重点对象,确保普法实效。一是青少年学法更加丰富多彩。自2021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创新并坚持实施“法治宣传进校园全覆盖”工程,把宪法和法律宣传教育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推进落实。联动政法委员会(法学会)、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通过聘请法治副校长、以案释法、参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举措,提升法治学校建设水平。截至目前,全州1425所各级各类学校共聘请1493名法治副校长,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课”活动3115场次,14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接待参观1790场次,受教育师生近80万人次。二是农村(社区)居民普法更加有针对性。充分利用农村集市街天,组织开展农村居民、外出务工人员专题法治讲座、法律咨询、送法进乡等活动,帮助其使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放《农村法律知识读本》、《普法进万家》、《民法典应知应会200条》等宣传培训资料,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等“法律九进+N”及“普法电影进乡村”、农村法治文艺宣传汇演、普法“大喇叭”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与乡村振兴、诈骗犯罪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区域特色,因地制宜,打造州、县、乡、村四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在全州建设法治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目前,全州共有县级、乡镇(街道)、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66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4个。同时,2023年内将完成3个特色法治文化阵地、9个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省级示范项目和8个省级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项目建设。二是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截至目前,全州共创成1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0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731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有力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提升群众法治素养。三是着力探索普法新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构建“互联网+普法”新平台,使用“12348”法律服务机器人推广“指尖上的普法”。目前,全州共配置法律服务机器人1343台。四是多形式开展公益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推送中央、省、州媒体重要公益普法产品。注重运用村(社区)微信群及时发布普法宣传教育信息,切实增强宣传教育传导力度,充分利用户外大屏、村(社区)活动室、文化广场、宣传栏等集中普及法律知识。

(五)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一是成立大理州“博士法治宣讲团”和大理州“律师法治宣讲团”,在全州各级普法队伍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对“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社区)辅警、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普法宣传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建设一支贴近群众、扎根基层永不走的普法工作队。三是成立州级人数不低于100人、各县(市)人数不低于70人的普法志愿服务队,推动形成全覆盖、广延伸、共参与的公益大普法工作格局,充分运用普法志愿力量开展普法宣传,更好的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多元需求,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六)有效统筹资源,加大普法产品供给力度。积极与州委政法委、州委宣传部、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律协沟通联系,制作系列普法强基补短板“以案释法”口袋书,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和典型案例释法,将法律规定更加生动的展现给读者,让广大人民群众快速、便捷的了解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案件,学习涉及的法律知识,以案为鉴,依法促行,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创新,加强协调联动,压实普法责任,切实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升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深入推动乡村振兴“治理有效”。

(一)细化工作清单,压实普法责任。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普法责任清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单位依法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二是州、县(市)两级普法办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的督导检查,认真对照《大理州州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醒告示制度,切实增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普法任务,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二)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普法质效。一是创新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总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各项学法用法制度和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监督检查机制等,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分类施策,精准开展普法工作,提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公民中的知晓率、参与率和覆盖率,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聚焦重点地区和重点人员,分层次分类别,开展专项普法,彻底扭转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三)加强沟通协作,有效整合资源。一是结合各部门专业优势,加强上下联动,加强沟通协作,开展专业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将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的“合唱”,形成各尽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把普法宣传作为弘扬法治精神、丰富法治文化、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效性的重要途径,使公民法治素养得到不断提高。二是充分发挥普法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能,结合利用重大节日节点开展活动为契机,积极统筹普法责任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法治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工作落实。持续强化“法律明白人”培养,不断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建设,健全完善法律服务志愿者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加强培训,建设一支扎根基层永不走的普法工作队,有效链接和服务好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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