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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8747968T/2023-00076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42171号提案的答复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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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大理州委

民建大理州委在政协大理州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协调处理洱海流域农村生活垃圾的提案》收悉,我局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大理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云南省农村人家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工作部署,以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为统领,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建设行动,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不断提高治理水平。

一、洱海流域城乡垃圾处理情况

洱海流域已建立了“户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和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的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实现了洱海流域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洱海流域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达100%

大理市采取生活垃圾处置城乡一体化处置模式,配备111辆垃圾收集车、1002个垃圾收集箱体配发到各村镇,安排634名农村垃圾收集员在环洱海流域。引进企业在环洱海流域建设10座大型垃圾压缩中转站,生活垃圾压缩处理后密闭运输至垃圾焚烧厂,依托大理市第二(海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1200吨),全市城乡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建成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视频监控、GPS定位、实时数据传输等方式对生活垃圾处置城乡一体化运行进行数字监管。近期,日处理生活垃圾约1000吨。洱源县配备垃圾清运车22辆,建成垃圾中转站7座,洱海流域城乡生活垃圾通过密闭运输运至大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近期,日处理生活垃圾约90吨。

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按照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大理州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步骤,大理市在全州率先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城区主要公共机构及试点小区,逐步扩大至全市建成区范围,探索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在全州推广。其他县城结合文明城市、“美丽县城”、园林城市、卫生县城等创建工作,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实现县城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乡镇、农村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函》(农社函〔20183号)有关要求,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全州依托“顺丰模式”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工作,餐厨垃圾用于生产有机肥,大理市、洱源县实现洱海流域城乡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实现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干湿分离”。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持久性的工程,我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洱海流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短板依然突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不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程投入较大,地方财力十分紧张,严重制约项目推进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后,逐步向乡镇、农村拓展,探索适合洱海流域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模式。

下一步工作中,按照《大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2021-2025)〉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积极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

分类分步推进洱海流域生活垃圾分类和协同处置工作。一是持续巩固洱海流域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抓好现有设施体系管理维护,推进设施更新改造,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需要。二是加速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明确试点方案、试点区域,打造一批有亮点、有特色的垃圾分类试点,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制度政策,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加快推进大理市智能生活垃圾分类及再生资源回收等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落地见效。四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环保知识、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全民参与意识,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委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自治机构的管理作用,营造绿色、低碳、环保的氛围,努力提高生态环境意见和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度,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希望提出更多更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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