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州(市)财政部门开展重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监〔2023〕18号)要求,分别对全州12县市及州级的35个单位2022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1.原始凭证不规范。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记账凭证标注附件数与实际附件数不一致、部分费用报销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等行为,导致的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2.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差旅费管理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资产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银行预留印鉴两枚均由财务会计一人保管,银行预留印鉴设置及保管不规范,缺乏有效的财务内控保障,导致内控制度执行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
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拨付宣传制作费形成的资产,未列入“固定资产”科目会计核算、资产产权已发生变动,单位财务未作资产会计账务下账处理,导致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二、问题处理情况
上述检查发现的问题,州、县级财政部门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等规定,依法依规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了相应处理,责成被查单位认真整改,完善相关制度、调整相关账务。
大理州财政局
2023年10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