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姜涛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全州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州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321号《关于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提升大理州国际化旅游区域形象的提案》已交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主办,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政府外事办公室协办,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公共场所的外语标识标牌,是一个城市展示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形象的“门面招牌”,也是城市发展“软实力”的一种体现。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设置、使用,是提升我州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对外交流的重要举措。正如您所言,有些指示牌中的标语尚存在英文翻译表达不地道、译法不统一、滥用拼音、语法错误等问题,极大影响了大理州对外交流的国际形象。省委省政府大理现场会已明确,把大理打造成为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对此,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政府外事办公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吸纳您的建议,并采取积极措施加强规范引导。
一、关于“提升意识”的建议。我们将联合州外事办等州级部门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规范使用外语标识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宣传推广活动,持续宣传推广《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国家标准。结合全州户外广告整治,认真按照《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要求,联合相关部门推进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监督管理常态化、机制化。州外事办将定期收集、整理外语标识译写不规范典型案例,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二、关于“全面参与”的建议。结合城市管理精细化的不断深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研究相关措施,通过新媒体等平台开通相关窗口或渠道,积极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英文标识规范管理工作,提倡开展标识标语纠错行动,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为城市建设管理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关于“聘请专家”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对接州外事办,努力成立城市英语标识专家委员会或者专家库,聘请高等院校英语专业知名专家对城市英语标识进行统一翻译和审核,确保英文翻译的准确性。
四、关于“规范翻译”的建议。在州外事办的指导帮助下,在相关单位提供需规范的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基础上,参考相关译写规范标准对公共场所常用外语标识提出符合规范的译写方式,为梳理出来的大理州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内容进行审核校对,精准确定公共场所外语标识。
五、关于“按需标识”的建议。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对外语标识的规范性进行专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不定期对外语标识的规范性进行抽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同时,积极借鉴发达地区,研究制定应当设置使用外语标识公共场所类别和信息种类目录,推行正确的外语标识覆盖。
再次感谢您对我州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中肯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推动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开展,营造我州文明、良好的对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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