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苏建梅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州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弥渡县城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列为2023年城市更新示范项目的建议》已交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主办,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0〕3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建更〔2020〕72号)等文件精神,大理州出台了《大理州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大理州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系列文件。同时,州住建局通过多种渠道,组织专家和技术团队多次到弥渡县开展技术指导,在政策、资金、项目包装给与倾斜和支持。
一是全力支持弥渡县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先补齐短板、后改造提升的基本思路,围绕“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弥渡县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4个、183栋、2879户,获得上级补助资金1.5亿元,有效提升了城镇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全力推进省级试点项目建设。经州、县全力争取,2023年4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弥渡县老城区老厂房利用改造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入选全省14个2023年城市更新项目之一。项目造完成后,将带动周边1829户商户业态发展,解决周边公厕分布不均,停车困难等问题,特别是老厂房改造完成后,传统与现代的建筑风格相互碰撞又相互契合,古旧的机床与现代的布展相互排斥又相互成就,与青螺公园内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遥相呼应,是了解弥渡人文历史、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窗口。
下步工作中,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一如既往地全力支持和帮助弥渡县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不断探索和实践,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路径。一是健全完善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更新组织协调领导机构,完善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等政策体系,加快研究规划、土地等扶持政策措施,为深入推进城市更新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完善动态项目库。充分发挥城市体检“指挥棒”作用,按照“策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选取一批投资额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项目成熟度较好的项目纳入州级项目库,争取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三是多渠道项目融资。指导弥渡县加快城市更新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批复、项目方案批复、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对于小、散、弱的项目进行统筹打包,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地方政府专债等资金支持,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改造,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四是大力推进项目实施。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升级。大力推进“绿美城市”“绿美社区”建设,全力支持弥渡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大幅提升城市公园、广场绿地,修复城市自然生态;加快推进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路网结构,增补停车设施;多措并举提高城市防汛排涝能力,加强“城市病”治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州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中肯的建议和意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给予一如以往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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