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冯衍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大理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州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居民小区和办公场所等设置智能快递箱的提案》已交由我局主办,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邮政管理局协办,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动新建小区和办公场所设置智能快递箱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居住区配套设施设置规定,居住区居住人口规模达1000人(约300套住宅)增设邮件和快件送达设施,可在居住区街坊人流出入便捷地段设置智能快递箱、智能信包箱以及其他可以接收邮件和快件的设施或场所,但该场所的设置不应影响居民对公共活动空间的正常使用。新建居民小区和办公场所智能快递箱用地由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在规划许可阶段,自然资源部门将严格按相关标准或专业规划的要求配置智能快递箱,加强居住区和办公场所等项目建设中便民服务设施的设置,有效促进解决末端投递难题,方便居民收取快递,提升群众居住幸福感。
二、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推动设置快递箱
将设置智能快递箱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积极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主动了解居民在设置快递箱等便民设施方面的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
三、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智能快递箱设置。
在既有小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发挥贴近居民的优势,拓展服务内容,对快递箱选址、出资方案、安装方案等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配合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做好小区智能快递箱设置业主意见征集工作,在快递箱安装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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