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大理州委:
非常感谢您对全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关心和支持。州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132号《关于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提案》已交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主办,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3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已将“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度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目前,我们联合州发改委制定印发《大理州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力争实现2023—2025年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39个,2023年全州计划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70个小区、5741户,计划于2023年9月底前全面开工。按照先补齐短板、后改造提升的基本思路,围绕“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35个、5.98万户,有效提升了城镇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但是,正如提案所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由于筹资困难、业主利益协调不易,意见统一难等原因,老旧小区改造仅停留在修缮公用设施、改善生活配套设施、添置技防监控设施,雨污管网进行分流等。目前,我州积极推进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难”,全力支持大理市、云龙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前期工作,努力在2023年底前实现突破。
一、关于“结合市县财政情况,将市县两级对加装电梯进行一定支持并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的建议
目前,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及专债,省、州、县市三级财政暂未列入财政预算;同时,我们积极鼓励县市投资平台、社会资本参与加装电梯。将积极对接财政部门,积极与州政府请示汇报,努力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纳入州、县市财政预算给予适当奖补。
二、关于“出台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加装电梯”的建议
2018年5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机关事务局等13个部门印发了《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云建划〔2018〕59号),要求各地探索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机制,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产权单位出资、政府债券融资、社会资金参与、金融机构可持续支持等方式,发挥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电梯安装投资、运营和管理。要求各地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共同维护老旧小区改造后的成果。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今年我们将联合州级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大理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政策。
三、关于“引导老旧小区居民部分出让公共权益支持加装电梯”的建议
经对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级正研究制定《关于全面做好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2023年7月1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将鼓励各地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居民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政策的支持范围,从居民本人扩大到本人、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待国家、省相关政策确定后,我们将全力引导老旧小区居民部分出让公共权益支持加装电梯。
四、关于“选取群众基础好、居民加装电梯意愿强烈且有出资意愿、有一定出资能力的小区作为加装电梯试点小区,开展试点工作”的建议
今年,我们将在大理市、云龙县各选1个小区作为全州加装电梯试点小区,积极探索和推进我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中肯的建议和意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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