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河湖〔2023〕33号)文件精神,坚持保护优先,强化规划约束,严格许可审批管理,加强河道采砂现场监管和日常巡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势稳定,进一步逐级落实大理州重点河道河道采砂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及其职责。现将2023年大理州重点河道、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公示如下:
大理州水务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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